办事项目: 办理离婚公证(涉外婚姻) 办理机构:龙岩市公证处 设定依据: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 办理条件:当事人一方户口所在地公证处办理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出证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需提交材料:①身份证件:如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护照、大陆来往通行证、回乡证等;②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及一审法院对判决书、调解书的生效证明;③代理人代理申请的,代理申请人须提交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依据闽价[1998]费字第362号规定:190元/件 办公地址:龙岩市东城中山路东路口花园广场大厦1号—501室 联系电话:0597-2102168 2102968 投诉电话:0597-21050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