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新罗区教育局 事项名称 新罗区小学——转学 (实行一审一核制) 设定依据
1、原国家教委《小学管理规程》; 2、《福建省全日制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闽教初[1996]24号); 3、《关于加强我市小学学籍管理的若干意见》(岩市教综[2004]231号; 4、《新罗区小学学籍管理暂行办法》(龙新教[2004]286号。 审批条件
1、户口迁移到学校的招生辖区内; 2、在学校招生辖区内购房居住; 审批程序 填写《转学申请表》——>转入学校和主管局审批——>转出学校和主管局审批。 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属工作调动的应带工作调动手续;
3、全家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居住证明(指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能证明是自家房产的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承诺期限 3 个工作 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备注
1、转入学校班生数超过有关规定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学。 2、申请获准后方可办理正式转学手续; 3、转学时间:开学前后十天内(工作调动的除外); 4、毕业年段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窗口联系电话 2529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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