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国家奖学金 |
| 对象 |
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
| 标准 |
每生每年8000元 |
| 申请条件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
| 评审办法 |
我省每年于9月1日前按中央下达名额分配到各高校,适当向山区学校和艰苦专业倾斜。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评审工作,于10月31日前确定获奖学生名单上报教育厅审核汇总后,统一报教育部审批。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
| 备注 |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
| 资金来源 |
中央拨款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