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事项目:单位招聘须知
2、办理机构(部门):龙岩市劳动就业中心
3、设定依据:《福建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八条:“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职业介绍机构或劳动力交流洽谈会招用劳动者,也可通过其他方式招用。用人单位委托职业介绍机构招用的,应出具书面委托书。”
4、办理条件(标准):各类用人单位
5、办理程序:
(1)在用工登记处提交审验相关材料,并如实填写《企业用工登记表》一份,经工作人员审核、编号、入网;
(2)从信息库选择劳动者;
(3)如信息库中没有找到合适的劳动者时,经批准可以刊登招聘广告,向社会招聘;
(4)通知应聘者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面试、考核;
(5)招聘单位选定应聘者后,应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劳动合同鉴证、办理社会保险等。
6、办理时限:即办
7、需提交的材料: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企业招聘简章一份,主要内容应包括:
①用工地点
②用工条件
③招聘的岗位(工种)
④招聘数量和工作期限
⑤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⑥录用办法
8、收费标准及依据:根据闽价(2005)服417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服务费:捌元。
9、办公地址:闽西交易城A4-0-2
10、联系电话:2523630 11、投诉电话:25236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