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中小企业信用档案?
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是中小企业的经济身份证,是中小企业的信用名片。它是全面、客观地记录中小企业基本信息和经营、信用活动,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书面文件。
2、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的目的是什么?
作为一个企业主,您是否有这样的经历:在购买一套设备前,您最希望了解的是有哪些企业生产这些设备,而也只有那些您已经听说、或是列在某个名录上的企业,才可能成为您考虑的对象。当您去外地做生意的时候,人生地不熟,您想与一家企业合作却怎么也不放心,您只好托关系找朋友,四处打听后才敢合作。换句话说,如何一家企业没有主动地公开自己,让您了解它,它就不可能成为您交易的对手。因此,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的目的就是给中小企业提供一个自我公开、自我展示的平台,让更多的企业、银行了解中小企业,打破中小企业融资和发展过程中的信息瓶颈,才可能给中小企业带来资金、带来商机、带来发展的前景。
3、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家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
二是《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第十九条明确规定: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加快建立适合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体系、评级发布制度以及失信惩戒机制,推进建立企业信用档案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对资信等级较高的企业,有关登记审核机构应简化年检、备案等手续。要强化企业信用意识,健全企业信用制度,建立企业信用自律机制。
三是国家发改委在《关于印发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发改企业[2005]966号)文件中明确规定:建立适合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体系、评级发布制度以及失信惩戒机制,研究制定中小企业信用制度管理办法。(人民银行牵头,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商总局等参加)
四是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经贸中小企业[2001]368号)中明确规定:加强组织协调,实现中小企业信用监督管理的社会化。各级经贸、财政、金融、税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海关、外汇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要探索建立部门间联合的信用信息征集与信用评价体系。要制定措施支持社会信用服务中介机构收集和汇总中小企业有关信用信息,充分利用计算机和网络等先进技术和现代化工具,在法律框架内,逐步建立信息分布、信息共享和网络化的信用体系,实现中小企业信用资料的查询、交流及共享的社会化。
4、人民银行为什么要推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
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所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均明确提出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国家发改委报经国务院同意的《关于印发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发改企业[2005]966号)文件明确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人民银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托征信系统,积极推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并据此推动改善中小企业的信用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5、建设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人民银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把建设中小企业信用体系作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基本思路是依托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所有中小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为金融机构拓展和管理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提供支持,为企业经济交往提供服务,通过改善信用环境,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中小企业信用档案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企业遵纪守法信息、企业主要经营和财务指标信息、企业信用信息等。力争在3年内全面建立起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并对商业银行、企业、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提供中小企业信息查询服务。
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是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环节。其主要作用是收集和保存企业的信用记录,帮助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业了解企业的信用状况,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防范信用风险;同时也为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创造更多的融资和发展机会,降低交易成本,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6、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有什么好处?
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是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环节。其主要作用是收集和保存企业的信用记录,为金融机构拓展和管理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提供支持,为企业经济交往提供服务,改善地方信用环境,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同时也有助于地方政府部门形成合力,建立失信惩戒机制,让金融、商业、社会服务机构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给予优惠和便利,对信用记录不好的企业给予严格限制,从而让企业更加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和谐信用文化。
7、建立和使用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库的基本原则。
首先是自愿参加,即中小企业可自愿选择是否要向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库填报有关数据;其次,使用授权,除中小企业的公共信息的共享无需授权外,其他任何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如果要查询相关企业的信用档案,必须得到相关企业的书面授权。
8、中小企业信用档案中主要有哪些信息?来自哪里?
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的名称、注册地址、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注册号、税务登记号、行业分类、经营方式、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注册资本构成情况等。这些信息主要来自工商、质检和税务等部门。
企业遵纪守法信息:包括企业依法纳税、执行法院判决、遵守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信息。这些信息主要来自法院、税务、质检、环保等部门。
企业主要经营信息:包括采购和销售情况;企业的对外投资情况;企业应收、应付帐款信息;以及企业的存货等补充信息。这部分信息主要由企业申报,部分从企业的供货商获得。
企业财务信息:主要指企业的财务报表,这部分信息主要由企业自己填报。
9、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是哪个机构建立的?
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是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有机组成部分,该数据库是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在工商、质检、税务、法院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建立起来的。其日常维护和管理由直属中国人民银行的事业单位征信中心负责。
10、哪些企业将拥有中小企业信用档案?
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库的目标是为每一个中小企业(暂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建立一套信用档案。依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标准,为简化起见,中小企业的界定按年销售额确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中小企业年销售额在30000万元以下;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业,中小企业年销售额在15000万元以下。
11、中小企业信用档案中的信息是怎样采集的?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为参与建立信用档案的中小企业配发标识符,作为中小企业的身份识别;同时,向工商、质检、税务、环保等政府管理部门以及法院等征集中小企业遵纪守法的信息,组织企业开户行向广大中小企业发放信息采集表,由企业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在社会信用体系中,有多种途径可验证企业填报信息的真伪。企业填报信息的可信度和准确性越高,是企业管理水平和竞争实力的综合体现,是其加分的因素,可多方受益。反之,则是减分因素,自招其损。
12、为什么要向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贵企业的信息?
中小企业信用档案首先是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其次,信用档案中的许多信息依赖企业自主填报。中小企业自身是其信用档案建设的主体,是信用档案的数据源头。最了解企业情况是企业自己,如果您希望银行和商业合作伙伴更了解您,那就请您亮出自己的信用,积极主动地向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定期报送企业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准确、及时。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大家在全国范围内共有的信息共享平台,每家企业贡献一点,就能实现1+1=无限信息,何乐而不为呢?
13、中小企业信用档案会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吗?
不会!企业的信息储存在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就象您放在银行的存款一样安全。我们采取了五种措施来确保您的商业秘密安全:
授权查询:没有您的书面授权,没有人能看到您的信用档案。
限定用途:中国人民银行正在抓紧制定《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将于近期出台。《办法》中将明确限定企业信用档案的用途,主要用于商业银行信贷审批、贷后管理和企业信用交易等。
信息安全:存储着企业信用档案的数据库是非常安全的。企业信息是通过保密专线从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传送到征信中心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任何的人为干预,由计算机自动处理。整个系统采用了国内最先进的计算机防病毒和防黑客攻击的安全系统。
查询记录: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还将对查看您信用报告的商业银行信贷人员(即数据库用户)进行管理,每一个用户都要登记注册,而且计算机系统还自动追踪和记录每一个用户查询您信用报告的情况,并展示在您的信用档案中。
违规处罚:即将出台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将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如果违反规定查询企业信用档案,或将查询结果用于规定范围以外的其他目的,将被责令改正或处以罚款,涉嫌犯罪的,则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4、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建立起来以后企业可以进行查询吗?
当然可以。广大中小企业是信用档案的贡献者、建设者,同时也将充分享受信用档案带来的便利和实惠。您可以免费查询自己的信用档案,还可以在经济交易过程中,在当事方书面授权的前提下,查询交易对手的信息。
15、政府部门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应做什么工作?
首先,应加强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形成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合力;其次,应根据整体规划,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工作,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宣传工作,增强中小企业的信用意识,树立信用建设“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贸易融资信用先行”的观点,主动积极加入到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库的建设中来;第三,积极、主动向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本部门掌握的中小企业的基本信息、遵纪守法信息等,不仅以实际行动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档案的建设,同时,更为中小企业树立了榜样;第四,加快自身管理信息化建设,为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库的建设创造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