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市本级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管理须知
办理机构:龙岩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办理条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在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
办理程序:属于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需填写《龙岩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经原单位盖章后,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如安置在省内,可办理异地就医联网IC卡,凭异地就医联网IC卡可直接到安置地联网医院住院,在办理出院结算时,只需将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结清,其余部分由市医保中心与收治医院结算。安置在省外的异地安置人员,需住院就诊时其医疗费用先由患者或用人单位垫付,患者出院后一个月内凭身份证复印件(或医疗IC卡)、正式发票、出院小结、用药总清单、疾病诊断证明书和身份证明(由就诊医院提供),报送到原单位,由原单位统一到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结算。办理异地安置和安置地变更每年一次,在年初办理。
需提交材料:《龙岩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办公地址:九一北路116号新罗农行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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