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大于3.5吨大货车须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近日,笔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为了进一步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从7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总质量大于3.5吨的货车和挂车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装置,所有货车必须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

    据交警支队民警介绍,从7月1日起,总质量大于3.5吨的货 车和挂车必须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所有货车(含三轮汽车、低速汽车)和挂车应在后部和侧面设置车身反光标识。届时,路面执勤民警将加强对货车和挂车的安装、粘贴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车身反光标识等安全装置的检查,对违规上路机动车将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