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十三批)
来源:龙岩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5-06-24 11:15

  2025年6月17日,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向我市移交了群众信访举报件4件。我市高度重视,及时交办至相关县(市、区)及市直单位进行办理。现将第十三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予以公开。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SD3LY20250616D001

新罗区西陂街道交发风景楼下观唐国际水汇的8台水冷空调全天开机,外机噪音很大,影响楼上居民日常生活。

新罗区

噪声

经核查:

1.新罗区交发风景小区商业街顶楼露台共放置8台水冷空调外机,其中5台属于观唐国际水汇,现场检查时,空调外机正在运行,有轻微运行声音;另外3台属于台球城,空调外机未运行。水冷空调外机与最近居民楼(2号楼)直线距离15米左右,放置空调外机的露台外围有一圈高约3米的围墙。经走访周边2号楼3户住户,表示偶尔听见空调外机运行噪音。

2.2024年1月至今共收到该处噪音投诉12次,新罗区均立即核查并督促观唐国际水汇人员采取调高控制温度、垫高空调外机、临时关闭空调等方式进行整改,后未收到不满意答复。2024年10月,新罗生态环境局针对类似反映噪音问题进行连续24小时实地监测,监测点位于交发风景2号楼2303业主卧室南面窗台处,该点位昼间声音强度为55-70分贝,夜间声音强度为50-55分贝,检测结果均未超标。

部分属实

1.新罗区公安分局要求观唐国际水汇业主调高空调温度,避免空调外机频繁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对空调外机加装隔音挡板降低噪音。同时针对噪声高发区域加强巡逻频次,特别是夜间时段以及周末、节假日等休息时间段,发现噪音扰民行为及时制止。

2.新罗区进一步加强沟通,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取得群众支持理解。

 

 

2

SD3LY20250616D005

新罗区曹溪街道崎濑村铜锣坑马坑矿业往前的涵洞附近的碎石厂,近一年多的时间在下午至晚上时段,作业期间粉尘很大,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碎石场营业时间在下午至晚上时段

新罗区

大气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碎石厂”实际为新罗区铜锣坑建材经营部,位于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崎濑村铜锣坑,6月17日昼间及夜间现场核查时,该厂因无订单均未生产。该厂为砂石料加工企业,原料为龙岩市天山矿业产生的砂岩。

2.经向该厂负责人及周边居民了解,同时调取企业用电记录,该厂主要在昼间15:00-18:00及夜间22:00后进行生产加工作业。

3.该厂配套有厂房顶部喷雾装置、下料口喷淋装置和两台移动式雾炮机等抑尘设施,经现场测试,均可运行。但发现该厂破碎工段部分区域未按要求进行密闭、原料及部分成品露天堆放,厂区道路、地面、车间有明显积尘,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1.立行立改。该厂破碎工段部分区域未密闭,防尘措施不到位的行为违反了《龙岩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新罗生态环境局已于6月20日依法立案查处。新罗区曹溪街道督促该企业于2025年7月15日前完成破碎工段密闭和完善物料遮盖防扬尘等整改措施。

2.强化巡查。新罗生态环境局和曹溪街道加强对该区域同类型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

SD3LY20250616D006

长汀县宣成乡寨背村1.东至宣成中学旁边,南至寨背村上角子13号,西至寨背村村部, 北至寨背村村民养猪房,占地面积500平方 种植毛竹、油桐、茶树、果树等近200棵,2022年8月11日宣成乡政府以征收的名义砍伐树木,破坏生态环境。要求恢复土地原状。

2.对第三轮中央督察X3FJ202312160075、X3FJ202312220305处理结果不满意。

长汀县

生态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地点位于长汀县宣成乡下畲村与寨背村交界的长汀县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原长汀宣成中学)旁。该项目是2022年乡村振兴项目。

2.2022年7月12日,寨背村向宣成乡林业工作站申请办理非林地林木采伐备案,并在村部公示栏公示15日,公示结束后,对该处用地的地面植被进行征收补偿,在按要求进行地面附着物补偿后,累计采伐梧桐、樟树、杉木、茶树等51株,柑橘等小型果树20株,毛竹40余棵。通过现场核查,因该项目用地所在地块为相对独立的小区块(约500平方米),周边是农田和建筑物,植被的采伐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轻微。

3.在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中发现该项目建设过程存在“边批边建”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中共宣成乡委员会已对1人进行通报批评,1人进行诫勉处理。2024年12月已完成寨背村村庄规划编制,已完成项目用地报批手续;2025年1月,X3FJ202312160075、X3FJ202312220305两件信访件通过了龙岩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整改验收。

部分属实

1.边督边改。针对该项目建设暴露出边批边建等问题,责令宣成乡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后续项目建设中严守程序红线,严格落实乡村振兴项目全流程管理制度,对可能涉及的信访风险进行全覆盖排查、制定预案。

2.加强沟通。建立“乡-村-民”联动响应机制,在项目策划和选址阶段主动公开信息、充分听取利益相关方意见,确保群众关切第一时间响应、合理诉求有效吸纳,将沟通解释和矛盾化解工作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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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SD3LY20250616X001

上杭县临城镇福建宏拓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将废机油、废润滑油、布袋灰、除尘灰、危废混合废弃渣卖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上杭县聚盛再生资源回收厂林范琼,聚盛公司将处置后的危废混合废弃渣在临城镇附近山上任意倾倒,造成水体污染。

上杭县

固废、水

经核查:

1.宏拓机械建设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熔炉炉渣、除尘器回收粉尘及车间落尘、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除尘灰、废润滑油、废切削液、沉淀池污泥等危险废物。宏拓机械将熔炉炉渣委托给聚盛资源进行处置,其余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除尘灰委托其他有资质公司处置,上述处置均签订委托处置协议(合同)及转移台账记录。

2.聚盛资源建设有一条钢渣综合利用生产线,主要原料钢渣源于宏拓机械的炉渣,主要产品为钢渣粉、铁粉、粒铁,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布袋收尘灰、沉淀池沉渣、废机油等(生产至今暂未产生)。

3.调阅宏拓机械公司炉渣台账,与聚盛资源接收综合利用炉渣数量一致。调阅宏拓机械危险废物台账,经比对,宏拓机械除尘灰、废润滑油、沉淀池污泥台账数据与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信息化监管系统数据一致。聚盛资源未接收宏拓机械产生的危险废物。

不属实

1.压实企业责任。上杭县政府督促宏拓机械及聚盛资源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做好固体废物全流程管理,确保固废均得到合法合规处置,严禁固废随意倾倒。

2.加强巡查管控。上杭县政府强化对宏拓机械及聚盛资源日常监管,加强常态化巡查,若发现有违规倾倒固废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依法依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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