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岩市新罗区是福建省的重要产煤区,该区煤炭主要为新罗区、龙岩市以及福建省其他县市工农业生产服务。随着区域发展建设,水泥、电力等用煤需求在逐年增加,为稳定原煤生产,加快后备资源的开发,龙岩市新罗区煤炭管理局编制《龙岩市新罗区煤炭工业“十一五”规划》。根据该规划,共设白沙矿区、雁石矿区、岩山矿区、铁山矿区、江山矿区、曹溪矿区、适中矿区、翠屏山矿区、苏坂矿区、红坊矿区、龙门矿区、东肖矿区等十二个矿区。规划总目标为:2010末原煤生产达480万吨/年。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龙岩市新罗区煤炭工业“十一五”规划需要办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我局现委托华侨大学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所进行该规划的环评。目前,环评工作即将开展,今向公众征询有关意见,特此公告。 一、项目名称 龙岩市新罗区煤炭工业“十一五”规划 二、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收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与矿区总体规划相关的各种规划,进行初步环境现状调查及环境问题初步分析,对规划方案进行初步分析,进行环境影响初步识别,确定评价范围、筛选重点评价要素,并对评价工作进行细致安排,确定开展评价工作的技术路线,编制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纲或实施方案。 2、完成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现状监测等工作,对规划矿区环境现状进行分析评价;进行规划方案分析;进行环境影响识别;确定环境目标、评价指标。 按环境主题对矿区总体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价,提出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分析总结社会公众意见及建议,编写各专题报告。 3、汇总各专题评价结论,综合分析评价规划实施对环境影响的程度、范围,提出不良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对策和措施,筛选符合规划目标和环境目标的规划方案或替代方案,提出规划实施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编制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4、上报新罗区环保局预审。 5、根据预审意见修改报告书,报新罗区环保局审批。 三、征求公众意见 1、您对该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和社会经济现状的看法。 2、您对现有煤炭矿区对环境影响的看法。 3、您对该规划可能带来的社会经济影响和环境影响的看法。 4、该规划是否将给您带来负面影响以及您对此有何要求。 5、您对龙岩市新罗区煤炭工业“十一五”规划持何态度。 6、您所关心的该规划实施的其它问题。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公司或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咨询有关情况,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规划编制单位 |
新罗区煤炭管理局 |
魏炎波 |
电话: 0597-2239008
传真: 0597-2335318 |
|
环评单位 |
华侨大学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所 |
任 锋
张 劲 |
电话:0595-22691871
传真:0595-22692871
E-mail:hjpj1@163.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