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突出工业、加强工业、突破工业”的要求,大力推进我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我市生态型经济枢纽和海西重要增长极建设,实现全市工业工作会议提出的“2008年全市全部工业总产值完成795.5亿元,增长22.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691亿元,增长25.3%;全部工业增加值完成288.6亿元,增长16.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59亿元,增长19.0%;全市规模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6%”的目标,现将《龙岩市工业“八大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三日
龙岩市工业“百家千户”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工业“百家千户”培育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综[2007]90号)精神,为进一步壮大工业经济总量,提升工业发展水平,实现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决定在2007年实施工业“百家千户”培育工程,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实施工业“百家千户”培育工程。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政府优质服务为推力,按照“抓亿元企业就是抓龙头、抓规模企业就是抓源头”的思路,重在培育,分级负责,分类指导,扎实推进项目带动战略,积极扶持中小企业成长壮大,强化政府优质服务和政策配套推动功能,促进和催生一批具有发展活力、增长潜力、竞争实力、增长主力的骨干龙头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全面提升工业经济整体素质和发展后劲,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培育目标 2008年,全市净增25家亿元工业企业,其中新罗8家、上杭4家、长汀4家、连城3家、漳平2家、永定2家、武平1家、龙岩开发区1家;净增120家规模工业企业,其中新罗45家、长汀15家、连城13家、漳平12家、上杭10家、永定10家、武平10家、龙岩开发区5家。 三、主要措施 (一)坚持内涵挖潜、外延拓展并举,持续推进项目带动战略。 以内涵挖潜推动存量增长。引导现有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坚持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依托企业自身基础,围绕扩大现有生产能力,积极挖掘潜力,大力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全面提高企业装备水平、工艺水平;强化企业技改投资主体意识,通过落实政府优惠土地、技改项目贴息、部分税费减免等激励措施,激发企业投资热情,增强技改投入的主动性、积极性,加快重点技改项目实施进度,促进企业加快发展。 以外延拓展推动增量扩张。按照符合产业政策与产业发展规划、符合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围绕基础性项目(重要原材料生产、重要零部件配套等项目)、拓展性项目(延伸产业链、扩展产品系列、增加产品功能等项目)、战略性项目(幅射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港澳台和发达地区产业转移项目等领域,加大招商引资和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力度,主动寻求与中央、省属大企业大集团的协作配套,积极生成、引进一批符合政策导向、带动力强、经济社会效益好的大项目、好项目,加快实施步伐。 (二)大力推进制度、技术、管理创新,奠定企业发展基础。 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增强企业发展活力。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引导企业尤其是拟培育为产值超亿元的重点企业,通过吸收民间资金、债转股、无形资产(如品牌、采矿权)引资等途径,进行规范的股份制改革,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直接改造为股份有限公司,建立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相分离的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产权多元化,切实转换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经营决策水平。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企业,在改造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按照上市公司的条件进行规范和完善,积极争取在境内外主板或中小企业创业板上市,拓宽融资渠道,促进企业扩张发展。 大力推进技术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一是引导企业积极创建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及博士后工作站,搭建技术创新平台。二是加强创新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进一步充实企业科技人才队伍。三是切实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2%(其中高新技术企业5%)的要求,督促企业加大技术开发经费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四是推进产学研结合。充分用好“6.18”平台,促进更多技术难题和科研成果项目对接;争取国家、省级技术研发基地落户我市,积极开展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发,突破技术难关;加强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合作和联合开发,通过自主研发和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和核心技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大力推进管理创新,促进各类要素的高效利用。一是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加强企业标准化、计量、统计、职工基础教育和规章制度建设,打牢管理基础。二是突出管理重点。加强现场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益。三是大力推进战略管理。高度重视战略管理工作,着力从全局和战略高度研究企业生存与发展问题,努力做到以战略思维、战略眼光、战略规划、战略决策促进企业加快发展。四是以信息化推动管理科学化。加强财务、人力、物资、销售、技术、售后服务等管理资源信息化改造,实现管理系统化、智能化;积极应用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先进生产技术,广泛采用数字控制先进设备,提高生产过程信息化水平;加快企业电子商务发展,利用先进信息技术开展商务贸易活动。 (三)大力推动扩张重组,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一是通过延伸产业链做大。按照产业链衔接要求,围绕大企业、大集团的主导产品发展延伸产品,上下延伸产业链,壮大企业规模。二是通过协作配套做大。鼓励市内中小企业加强与大企业、大集团的协作配套,加快自身发展。引导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主动谋求与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的协作配套,加快发展步伐。三是通过优势企业重组扩张做大。引导和鼓励优势企业打破所有制和地域界限,利用技术、资本、品牌、营销网络等手段,通过合资、联合、并购等方式进行重组扩张,加快发展壮大。大力实施品牌战略,鼓励企业通过品牌扩散、扩张,提高品牌产品知名度和市场份额,做强做大品牌产品和品牌企业。 (四)强化协调服务,营造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 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工业“百家千户”培育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经贸委,具体负责“百家千户”培育工程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培育工程顺利实施。有关部门要从发展大局出发,切实把培育工程作为重中之重,主动在融资担保、技术创新、品牌培育、创业辅导、人才培训、资金支持、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分工负责,协作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创新服务体系。一是构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帮助企业缓解资金瓶颈制约。二是构建公共服务平台。根据“10+3”产业发展布局,以现有企业技术中心为重点,以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集中区为依托,因地制宜构建企业共性技术服务平台,着力加快市科技创业园和面向环保、工程机械、矿业、农产品加工等重点产业的5个公共技术平台和3个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三是构建人才培养体系。健全完善创业培训平台,从提高经营者和管理队伍素质入手,充分利用省、市创业培训资金,争取年培训500名经营管理人才和1500名有志创业人士。坚持培养、引进和用好人才“三管齐下”,为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华创造良好条件。 落实扶持政策。一是实行奖励制度。对列入“百家千户”培育工程的企业,除享受《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投资与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龙政综[2006]186号)规定政策外,还享受以下扶持政策:对年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且统计年报总产值同比现价增长20%以上,实际纳税地方所得额同比增长15%以上的企业,达标当年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5万元、60万元、80万元和100万元。对新上规模工业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万元。资金由市财政和同级财政各承担50%。二是实行优质服务。有关职能部门向国家、省、市申报支持企业专项资金、企业技术中心、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时,优先上报规模工业企业特别是亿元企业。银行办理授信贷款额度和贷款时,优先安排规模工业企业。各级担保中心优先为规模工业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国土部门优先为规模工业企业扩产建设用地安排和办理用地有关手续。有关职能部门优先办理规模工业企业人员出国护照或赴港澳通行证。对亿元企业使用的1部小车免交本市境内的道路通行费(不含高速公路通行费);所聘的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研究生、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可在市内本人居住地自主选择学校借读,学校在规定的班生数范围内予以接收,收费标准与当地居民相同;安排企业法定代表人每年一次免费体检。 实行重点跟踪协调。对100家上年亿元企业和35家今年拟培育为亿元企业(详见附表)实行重点协调、逐月跟踪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生产经营、投资建设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加快发展。 继续实行考评制度。把“百家千户”培育工程纳入年度经济社会目标管理考评内容,抓好任务分解、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等工作,推动“百家千户”培育工程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农办、财政局、统计局、国土资源局、科技局、人行。
龙岩市节能降耗推动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动节能降耗工作,完成“十一五”能耗下降指标任务,推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决定实施节能降耗推动工程。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加快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落实目标责任,突出重点、示范带动,实施节能改造,加强节能监测,大力推动节能降耗工作开展,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 二、目标任务 ——“十一五”末全市万元GDP能耗比2005年下降20%,2008年万元GDP能耗比上年下降4.4%; ——2008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6%; ——实施100项节能改造项目,年节能15万吨标煤以上; ——实施100家重点能耗企业的重点监控。 三、主要措施 (一)落实年度节能目标,建立考评制度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一五”期间各设区市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的批复》(闽政文〔2006〕480号)和我市实际,建立考评制度,分解落实各县(市、区)2008年度能耗下降目标。将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目标列入各县(市、区)年度经济社会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建立政府节能工作问责制,把节能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突出重点,大力加强节能技术推广和应用 重点抓好电力、煤炭、冶金、化工、建材、轻纺等重点耗能行业的节能工作,通过加强节能管理,推动企业调整产品结构,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改造企业,指导引进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实现技术装备大型化,生产流程连续化、紧凑化,从而达到节能降耗目的。 在全市开展100项节能改造项目,分解落实各县(市、区)年度节能改造项目目标,纳入年度考评内容。
2008年全市100项节能改造项目任务分配表
|
序号 |
属地 |
项目数量 |
责任单位 |
|
1 |
市属 |
25 |
市经贸委 |
|
2 |
新罗区 |
20 |
新罗区政府 |
|
3 |
永定县 |
10 |
永定县政府 |
|
4 |
上杭县 |
10 |
上杭县政府 |
|
5 |
漳平市 |
10 |
漳平市政府 |
|
6 |
连城县 |
10 |
连城县政府 |
|
7 |
长汀县 |
10 |
长汀县政府 |
|
8 |
武平县 |
5 |
武平县政府 |
电力工业:一是优化电源结构,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推动可再生能源建设。二是建设高参数大容量燃煤机组、高效洁净煤发电机组。推进龙岩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30万千瓦机组和漳平电厂“以大代小”2×30万千瓦机组两大电源建设项目,确保在2009年建成投产;三是抓好电网改造,选用高效辅机和自动监控系统,降低线损。 煤炭工业:加强煤炭开采节能,有条件的煤矿发展采掘机械化,推广综采、综掘技术装备,提高矿井回采率。通过规模化和集约化生产降低原煤生产能耗,推广煤炭开采优化巷道布置技术,简化系统,减少岩巷。对年产6万吨及以上的大中型煤矿加快更新改造煤矿风机、水泵、提升机、空气压缩机四大类高耗能设备。关停回采率低与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小煤矿。 冶金工业:一是要推动高炉技术向装备大型化发展,推广高炉转炉煤气发电技术,加强煤气及蒸气回收,降低工序能耗;二是优化高风温操作,提高喷煤比、煤粉置换比。铁合金企业要根据供电能力逐步扩大矿热炉容量,降低单位冶炼能耗;推广矿热炉功率因素补偿,减少无功损耗。 化工工业:一是合成氨推广应用常压循环流化床间歇气化技术、富氧连续气化技术、推广应用新型脱碳工艺和优化控制系统。二是发展离子膜法烧碱,采用扩张阳极、改性隔膜技术改造的金属阳极(DSA)隔膜电解槽技术。三是实施锅炉系统节能改造和热电联产工程,积极开展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和能量系统优化节能改造。 建材工业:一是按照“上大限小”的原则,发展日产2500吨及以上的新型干法预分解窑水泥生产线。二是关停窑径小于2.5米的机立窑和规模小于20万吨/年的机立窑水泥生产企业,“十一五”淘汰落后产能1115万吨。三是大力推广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采用低压旋风预热分解系统、高效燃烧器、高效熟料冷却机、生产过程自动控制与检测系统等技术,对现有水泥生产线进行综合节能改造。四是推广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和能量系统优化改造。 轻纺工业:一是实施工业锅炉和窑炉改造。二是推广集中供热、风机水泵变频调速等技术。三是推广余热、余压、余能的回收利用。四是推广悬浮体染色、气雾染色等新节能工艺。 (三)强化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 贯彻落实国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管理和监督。在全市选择100家重点耗能企业,进行重点跟踪监控。加强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监测,对能效水平达不到要求的,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 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市经贸委开展所辖重点企业的节能监测和能源审计。加强对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完善节能减排计量和统计、用能检验监测和审计制度、节能工作岗位责任制度,编制节能减排规划,把目标和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并加强监督检查。实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审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公告制度。逐步开展重点企业与国际国内同行业能耗先进水平对标活动,推动企业加大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节能管理水平。督促重点耗能企业按照《节能法》的规定,定期向市节能主管部门报送能源使用状况及节能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经贸委、效能办、环保局、监察局。
龙岩市工业品牌带动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品牌带动和市委三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的战略部署,加快我市工业品牌培育,进一步发挥品牌带动效应,决定实施工业品牌带动工程。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遵循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创新发展的原则,按照培育催生新的知名品牌、提升壮大现有的知名品牌、集聚发展产业品牌的思路,大力培育、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持续创新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优势的工业品牌,充分发挥品牌的影响力和带动力,促进产业聚集和结构优化,推进工业发展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构建竞争力强的产业支撑体系,全面增强工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二、总体目标 2008年,计划新增中国名牌产品1个、中国驰名商标1件、省名牌产品8-10个、省著名商标8件,国家地理标识保护产品1个,地理标志商标1件,国家免检产品1-2个,龙岩市知名商标20件。 到2010年,建成一批在全国、全省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产品、产业品牌,品牌带动作用显著增强。 --品牌数量明显增加。通过引导和鼓励企业争创品牌,到2010年,中国名牌产品7-8个,中国驰名商标超9件,省名牌产品65-70个,省著名商标60件,国家地理标识保护产品3-5个,地理标志商标3件,国家免检产品14个,龙岩市知名商标120件。 --品牌竞争力明显增强。通过品牌提升扩张,促进品牌企业规模壮大、竞争力提升,不断做大做强,形成行业领军企业。力争到2010年,产值超亿元企业超165家,其中产值超5亿元企业超30家,产值超百亿元企业1家。 --品牌带动力明显提升。通过具有聚集效应的品牌产品带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壮大特色产业集群,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到2010年,形成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卷烟生产基地、环保设备生产基地、工程机械运输机械生产基地和在海西有重要影响力的水泥生产基地、铜材加工基地、纺织服装生产基地、特色农副产品加工生产基地。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企业创品牌引导,大力培育工业品牌产品。 广泛动员企业参与创建品牌工作,提高企业品牌意识,走品牌兴企之路,使创品牌工作在全市形成热潮。按“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每年选择具备一定条件、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作为名牌、著(驰)名商标品牌重点培育对象,实行相关部门领导挂钩责任制和重点跟踪协调服务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品牌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引导企业通过大力推进制度、技术、管理创新,增强创新活力,夯实企业品牌培育基础。经培育和扶持达到条件的,相关责任部门要及时向国家或省主管部门推荐和帮助企业办理申报手续。 (二)推进品牌提升扩张,做大做强工业品牌企业。 培育核心竞争力,提高品牌持续发展能力。持续深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围绕扩大生产能力、提高装备水平实施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不断提高品牌生产企业的装备水平、工艺水平。鼓励和引导品牌生产企业跟踪行业技术发展前沿,通过自主研发和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不断开发生产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需求量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开展质量攻关和质量赶超活动,不断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附加值和质量水平。 强化品牌经营,实现品牌扩张。加快以品牌为纽带的资产重组和生产要素整合步伐,引导和鼓励品牌生产企业以技术、资本、品牌、营销网络为纽带,通过给特定企业有偿使用、特许经营,或实施联合、兼并、购买等方式进行品牌经营,提升品牌规模与附加值。支持品牌生产企业建立多元化的产权结构,与国内外大企业合资合作,吸引战略投资者加盟。支持有条件的品牌企业在国外投资设厂,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及专利申请,建立研发、营销、服务体系,推进国内品牌向国际品牌延伸。 (三)发挥品牌带动效应,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 在培育更多知名产品品牌、做大做强品牌企业的同时,加强对产业集聚的引导和支持,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把行业内主导品牌产品、品牌企业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一是合理规划产业基地布局。结合“10+3”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根据区域发展功能定位,在全市范围内突破行政区划,对规划发展的卷烟生产基地、环保设备生产基地、工程机械运输机械生产基地等产业集中区,留出较大的地域发展空间,集中资源,促进基地龙头企业发展和配套企业集聚。二是加大产业链缺失项目引进和实施力度。积极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和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企业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在我市建立生产基地,迅速形成带动性强的产业龙头企业。围绕产业龙头企业上下游配套项目,开展产业集群定向招商,充分发挥其扩展带动效应和在产业链中的核心作用,建设大项目,延伸产业链,发展大配套,形成大集散,建成专业分工、产业链完整的产业基地组织结构。三是推进产业集聚区公共平台建设。发挥现有企业技术中心作用,整合各类技术资源,引进国家、省级技术研发、产品检测中心等科技载体,建设与区域特色产业相配套的技术服务平台,促进产业共性和关键技术研究,提升产业技术水平;推进区域原材料和产成品专业市场建设,提高区域产业知名度,降低物流成本;健全完善创业培训平台,加大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各类人才的培训力度;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品牌推介、信息咨询、商标代理、技术服务、打假维权等各个方面服务。四是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和龙头企业牵头制定区域、行业产品质量、服务的联盟标准,通过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方式,创建区域性的共享品牌,推动整个产业集群内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提高。 (四)加大品牌宣传保护力度,营造良好环境。 加大工业品牌宣传力度。各级政府要将品牌宣传列入对内对外宣传的重要内容,对特色产业、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进行重点宣传报道。闽西日报、龙岩电视台、龙岩政府网等新闻媒体要开辟品牌宣传专栏,大力宣传我市工业品牌和实施品牌带动战略的好经验、好做法,增强全社会的品牌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品牌、培育品牌、争创品牌、发展品牌的良好氛围。 加大工业品牌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力度,完善统一的打假协调机制,采取日常监督检查、阶段性集中打击、联合名优企业联手打假等多种形式,严厉查处和打击对工业品牌的侵权行为。健全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及消费者投诉、打假举报奖励等制度,推广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形成监控网络,构筑打假治劣长效机制。推行发放“商标注册建议书”制度,指导企业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坚决制止商标恶意抢注现象。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支持企业及时将科研成果、核心技术和名牌产品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在企业改制、重组和合资合作时要加强工业品牌的保护和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建立由分管副市长主持、市经贸委牵头召集、相关部门领导参与的市实施工业品牌带动工程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工业品牌带动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要把工业品牌带动工程纳入经济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可建立相应机构,推动本地工业品牌带动工程的实施。 (二)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在市实施工业品牌带动工程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市政府把工业品牌带动工程纳入各级、各相关部门考评内容,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运转高效、合力推进的品牌工作机制。 (三)政策引导。一是落实已有的扶持政策。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投资与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龙政综[2006]186号)、《关于印发龙岩市工业“百家千户”培育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综[2007]90号)等文件精神,及时兑现获得品牌称号的企业和亿元企业上规模的一次性奖励资金,落实广告宣传、技术进步、项目实施等品牌发展扶持政策。二是设立市工业品牌带动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实施品牌带动工作经费、品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品牌带动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奖励等。三是支持品牌企业拓展市场。支持品牌企业参加知名展会、在目标市场投放广告、优化售后服务体系、拓展营销渠道,扩大品牌的影响力,对参加市政府主办、组织的国内外重要采购会、展览会、博览会等活动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品牌企业给予一定数量的优惠展位。省级以上(含省级)品牌产品列入各级政府采购优先目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在项目审批或核准上积极鼓励并推荐业主优先使用。四是优先支持品牌生产企业上市。各级上市办要把省级以上(含省级)品牌生产企业列入上市重点培育企业,优先推荐上市,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及时研究解决上市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加快企业上市步伐,促进品牌生产企业通过上市加快发展。五是优先配置生产要素。对省级以上(含省级)品牌生产企业优先配置以下要素:土地部门积极引导、合理规划土地投入方向,优先满足发展用地需求;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优先安排贷款,开展以品牌等无形资产为担保的信贷服务,各级中小企业担保中心优先提供贷款担保;有关部门优先向上推荐申报技术创新、新建扩建、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重大项目和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优先将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列入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科技三项费用和其他各项奖励基金计划。六是支持促进产业集聚、培育产业品牌的关键项目。对产业品牌龙头企业实施的带动效应强的重大技改项目、有效缓解产业链薄弱环节瓶颈制约的关键配套项目和与区域特色产业相配套、为产业品牌培育提供公共服务的技术创新中心、产品检测中心等平台建设项目,建立专门工作小组,加大项目实施存在问题解决力度,扶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质监局、工商局 配合单位:“10+3”产业各协调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农办,市发改委、外经局、财政局、统计局、科技局、人行、国检局。
龙岩市工业结构调整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工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提升工业整体水平,根据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决定实施工业结构调整工程。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产业政策为依据,以促进工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按照“上大压小”、“扶优汰劣”的总体要求,坚持项目带动与淘汰落后并举,提升优化工业结构,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能源工业。通过资源整合和技术改造,到2008年底,使全市所有煤矿的生产能力达到年产4万吨以上,煤炭产量保持稳定,安全生产水平和煤炭供应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加快建设龙岩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30万千瓦机组、漳平电厂“以大代小”2×30万千瓦机组两大电源建设项目和500KV输变电工程,确保在2009年建成投产,全面提高我市电网供电保障能力。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上级政府的部署,有计划地淘汰关闭10万千瓦及以下小火电机组。 --建材工业。2008年全市淘汰落后水泥产能企业27家,淘汰落后产能379万吨(其中粉磨能力29万吨)。其中:关闭龙岩中心城区水泥污染企业6家,产能101万吨。新投产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四条,产能增加600万吨,总产能达到1890万吨,占水泥总产能的62.3%,比2007年提高10.1个百分点。控制水泥生产能力总量,合理安排和调整新上新型干法水泥项目的总量和布局,大力发展新型建材。 --冶金工业。加快推进20万吨铜冶炼项目建设,继续抓好马坑矿业年新增500万吨铁矿采选能力扩建工程建设,做强做大马坑铁矿。淘汰关闭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钢铁产能,做好淘汰卓鹰制铁3×220M3炼铁高炉的准备工作,引导卓鹰制铁开展1000M3高炉异地技改项目的前期工作。 --造纸工业。2008年关闭4家小造纸企业,淘汰落后制浆及造纸能力1.85万吨。 三、主要措施 (一)确实加强领导。结构调整工作任务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县(市、区)政府及工业主管部门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把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列入工业工作的重点,摆上议事日程。特别是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工作,要充分发挥市、县(市、区)水泥工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的领导,保证领导到位、工作到位。 (二)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国家产业政策,营造浓厚的产业结构调整舆论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都了解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解和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减少阻力,加快推进。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要把2008年度产业结构调整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企业,把责任落实到人。尤其对淘汰关闭任务,各县(市、区)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并对淘汰关闭企业实行部门挂钩制度,一个关闭企业至少要有二个以上县直部门挂钩,部门、乡镇、企业层层建立淘汰落后产能责任制。 (四)加强协调配合。淘汰落后产能是市政府2008年落实节能减排任务的一项硬性任务,在工作中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当作自己份内事,在市、县(市、区)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充分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五)贯彻落实“上大关小”的退出机制。严格执行新上项目和淘汰落后产能相挂钩的产业结构调整退出机制,特别对一些国家产业政策有明文规定退出标准的行业,如新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项目淘汰不低于50%或等量的立窑水泥生产能力的政策,必须严格执行。 (六)突出抓好水泥工业结构调整。2008年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是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的重中之重,任务艰巨繁重,能否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任务,直接关系整个产业结构调整的成败。为此,必须切实抓紧抓好。 (1)坚决完成2008年淘汰落后水泥产能任务。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2008年全市要关闭落后水泥产能企业27家,淘汰落后产能379万吨。要积极落实资金奖励、职工安置、土地税费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提前关闭淘汰,在确保完成任务的基础上,做到能快则快。 (2)巩固2007年淘汰落后水泥产能成果。一要切实抓好已取缔的无证水泥生产企业的设备拆除工作。对已经取缔的10家无证水泥生产企业,要实行跟踪督查,防止反弹和死灰复燃,各县(市、区)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时拆除立窑等机械设备。二要跟踪落实违规新建立窑的拆除到位。对已经进行拆除的违规新建立窑,要实行跟踪落实,在生产许可证申报产业证明审核之前,必须保证全部拆除到位,不留尾巴。三要加强民爆物品的管理。公安部门要对关闭取缔的水泥企业,切实加强雷管炸药的监管,严禁申购和留存。四要加强督查。市水泥工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全市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的督查,对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工作不到位、淘汰关闭时间不到位的给予通报,对企业关闭拆除不到位的,责成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落实到位。监察部门对在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中,工作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的单位和责任人,实行必要的效能监察,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3)抓好新上项目的落实。一是抓好已投产企业的达产达标。对已投产的漳平红狮日产5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闽福建材二期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龙麟集团二期日产5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漳平振鸿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要加强调试和管理,争取早日达产达标。二是抓好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对在建的紫金一期日产5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福建塔牌一期日产5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春驰集团新丰水泥有限公司第二条生产线、蓝田水泥厂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等项目,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促其早日投产。三是对通过省发改委核准的项目要促其尽快开工。对已经核准的漳平红狮第二条日产45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龙岩市东宝水泥有限公司日产45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上杭能群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天宇联合建材有限公司一条日产45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余热发电项目、福建塔牌二期日产4500吨新型干水泥熟料生产及配套余热发电项目,要帮助做好协调工作,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尽快使项目早日开工。 (七)培育钢铁领军企业。要以马坑铁矿为依托,积极推进新增 500万吨/年采选工程进度。推进直接还原铁项目建设和铁精矿深加工,逐步把马坑铁矿培育成集采矿、选矿、冶炼、压延加工于一体的钢铁产业领军企业。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贸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监察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民政局、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
龙岩市工业技术创新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我市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步伐,努力提升我市企业创新能力,决定实施工业技术创新工程。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抓好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平台建设,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以创新项目为载体,聚集并发挥人才作用,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加强企业科技创新研发能力,努力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推动企业技术结构和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切实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加快我市工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为提高全市经济增长质量、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多作贡献。 二、目标任务 --抓好100项工业创新重点项目,包括产学研联合开发、技术中心建设、自主创新、消化吸收再创新、企业信息化。每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今年应有5项以上创新项目,每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今年应有3项以上创新项目,每个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今年应有1个以上创新项目。 --新创建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5家(其中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1家)。 三、主要措施 (一)加大政策导向服务力度。紧紧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和省有关等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积极宣传指导,引导企业大力开发符合产业政策的产学研项目和五新项目。并将其中的优秀项目向国家、省有关部门推荐上报,争取国家、省级有关部门支持。 (二)加强信息网络服务。积极推动我市企业参与省经贸委技术创新网的网上五新项目推介洽谈,拓展我市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渠道;引导企业积极参加“6.18”项目洽谈会以及各种小型项目推介会,多方收集项目成果信息;加强产学研项目联合开发力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加大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系力度,努力促进科研成果项目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三)做好项目跟踪和协调服务。跟踪并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了解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疏通渠道、协调解决相关困难,并积极向上反映,争取得到上级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 (四)抓好创新项目鉴定验收和评选工作。积极指导企业进行技术创新项目的网上申报和查询,支持并鼓励企业做好技术创新项目的鉴定验收工作,帮助企业做好项目评优评奖的申报,努力争取上级的扶持或享受有关优惠、奖励政策。 (五)强化现有企业技术中心的创新和管理工作。加强企业科研机构建设,继续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创建市级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进一步规范技术中心的体制和机制,提高实力和能力,强调产出和效益;要加强现有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管理,按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每两年进行一次考核,加快发展,争取早日跃上新台阶。 (六)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力度。运用政策杠杆引导和鼓励各类企业增加科技投入,使其逐步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一是建立并完善重点技术研究与开发补助资金制度,通过财政预算拔款,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企业研发项目提供较大强度的财政补贴,以提高企业对技术开发的积极性;二是试行科技成果委托开发制,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市政府将科研院所和高校取得的成果,委托有关企业进行产业化开发,并给予一定的委托开发费;三是对企业的自主创新消化吸收再创新、应用新技术等创新项目加大资金补助力度,并逐年有所增加。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龙岩市工业投资促进工程实施方案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我市工业投资,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实现我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决定实施工业投资促进工程。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好字优先,提升工业投资质量,以快字当头,突破工业投资规模,加快工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加快产业集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我市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增添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目标任务 2008年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力争增长25%;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提高10%。 三、主要措施 (一)深入开展项目带动战略,加强项目开发,力促项目生成、落地,实现工业滚动发展 切实加强项目的开发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寻找项目、策划项目、生成项目。一是加强招商引资工作。今年市里将组织17场招商活动,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尽早准备,科学安排,利用好“5.18”、“6.18”、“9.8”、“11.18”等招商平台,增强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争在引进项目的质量、规模上有新的突破。二是围绕我市“10+3”产业发展目标,从延伸、做大产业链出发,发挥我市资源优势,积极策划大型、特大型项目的生成、落地,千方百计促进产业龙头的引进、落地和开工建设,解决我市重大项目少、技术含量高的先进高端项目不足问题。三是积极参与区域协作,做好产业转移和承接工作。要立足我市现有的资源、人力和基础装备等优势,积极参与珠三角、长三角、周边经济协作区以及闽西南一翼经济圈的产业分工与合作,在承接产业转移、加强产业协作配套中引进项目。四是按照构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区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闽台产业对接,加大与台湾光电、智能电子、数控机床等高技术产业和新兴行业对接力度,推动闽台产业相互融合。五是抓好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鼓励、支持现有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技术进步,延伸产业链,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和质量,生成一批高质量、高附加值,具有品牌优势的大项目。 (二)择优扶强,加强重大项目工作,实现工业投资重点突破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对企业提出的项目进行逐个调研,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筛选出120项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作为2008年龙岩市工业投资重点项目(其中重点实施项目100项,重点前期项目20项,见附件)。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好100项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重点实施项目,力争年度完成投资70亿元以上。同时加大20项前期项目的工作力度,争取项目早落地,早实施。 (三)健全项目工作机制,落实项目跟踪制度,加大工业投资推进力度 龙岩市2008年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是2008年我市工业投资工作的着力点,也是全市工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各级各部门要主动融入,充分发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抓好项目推进工作。一是强化领导挂钩责任制。按属地原则,各县(市、区)实施领导逐个项目挂钩责任制,并确定相关人员组成项目工作班子,确保有效地进行项目的组织、指导和督促,从组织上、措施上保证项目的顺利推进。二是健全项目工作考评机制。将工业投资工作列入各县(市、区)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的统计,为目标考核提供依据,以增强各级各部门的竞争意识、忧患意识,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干部抓工业投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落实重点项目季度报表跟踪制度。凡列入2008年市重点的项目实行季度报表跟踪制度,逐项进行投资进度、形象进度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的跟踪管理(见附件),并将项目的跟踪情况作为对重点项目技改贴息的重要依据。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重点项目技改贴息工作,各级经贸部门对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做好协调解决工作,确保各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 (四)加快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建设,推进产业集聚 大力发展园区经济,抓好8个省级工业园区和15个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一是加大对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功能规划的指导,按区域整体功能及县域经济发展的要求,做到高起点并具有特色;二是加大产业政策的引导,促进产业集聚、提高产业关联度、形成产业集群、延引产业链;三是加大园区人才引进和培训的力度,为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的快速发展提供优质人力资源;四是加大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的公共服务平台和专业化配套项目建设,大力发展为产业集群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业。同时,各省级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做好本园区内重点项目的跟踪、统计、反馈和推进工作。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经贸委、统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工业园区。
龙岩市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提供公共服务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是转变职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提高服务全市企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和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水平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政策法规,决定实施服务平台建设工程。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改善服务企业发展环境,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服务企业”的要求,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努力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促进全市企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力争在2008年全市融资担保、创业投资、创业培训、管理咨询、制度创新为重点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取得明显的进展,市及各县市区争取设立1家综合性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融资担保平台。鼓励和引导各县(市、区)组建重点为工业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积极推动发展以企业出资为主,主要为“10+3”产业企业货款提供担保服务的互助式会员担保机构,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组建商业性担保机构,对目前已经运作的担保机构,要指导其按照会员制或股份制吸收一块、资产盘活一块、财政支持一块、招商引资一块或联合重组等渠道,不断壮大担保基金规模,提高承保能力,争取今年全市担保机构的基金规模超亿元2家、超3000万元3家,切实为重点产业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融资贷款提供有效的担保服务。 (二)建立创业投资平台。要按照《创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以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或法律规定的其它组织形式,吸收企业和社会资本,加快创业投资机构组建步伐,市本级今年争取设立或规范培育1家资本金超亿元的创业投资机构,并通过引进市外战略投资资金,不断壮大创业投资机构的规模和资本运营实力。各县(市、区)也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在今明两年建立1家创投机构。积极推动创业投资机构与中小企业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利用国家创业投资的优惠政策,利用股权投资等方式,促进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帮助部分进入辅导期的企业尽快实现上市目标。 (三)完善创业培训平台。积极争取省、市财政资金的支持,根据企业需求,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分层次举办公益性创业培训、精细管理培训、高级管理培训班,通过聘请市内外专家和成功的企业家讲授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实战经验,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快培育一批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才,提高重点产业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争取今年举办15期创业培训班,培训1500名不同层次的管理人员。同时,积极争取省里的支持,每年在我市举办一期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全市高管人员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四)建立信息咨询服务平台。加强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建立龙岩中小企业在线,并链接国家中小企业信息网,为全市企业提供及时、便利的政策咨询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并籍此拓宽对企业在市场、人才等领域的服务。组织成功的企业家和部分专家对部分有需求的企业进行管理咨询,对诊断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围绕战略管理、现场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与采购管理等,对具有创新性、代表性、实效性、推广价值的优秀企业管理案例,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形式进行宣传和推广。 (五)完善制度创新平台。以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平台,充分利用国企改革方面的人才资源,帮助民营企业创新产权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逐步改善民营企业产权封闭化的家族式管理模式。引导企业充分利用股份制财产组织形式的融资优势,构建项目投资主体,拓宽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渠道,促进企业加快发展。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龙岩市发展环境优化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突出工业、加强工业、突破工业”的要求,营造我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环境,决定实施工业发展环境优化工程。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四谋发展”实践主题、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把握“四个关键”工作要求,按照“致力发展造环境,优化环境促发展”的工作思路,通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不断优化我市工业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树立“为民、便民、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营造“突出工业、加强工业、突破工业”的浓厚氛围,为我市工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成本最低、政策最优、环境最佳”的发展环境。 三、主要措施 (一)深入开展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抓好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我省、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府、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健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衔接工作,防范和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为我市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一是加大对重点部门和重点项目的重点整治,在巩固十年减负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整治和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二是认真解决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三是搞好治乱减负工作的协调配合。四是加强督查,加大对基层单位、薄弱环节、突出问题的督查力度,结合行风评议和执法检查,开展形式多样的监督检查工作,把政府的检查与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形成覆盖面广的监督网络体系,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五是加大处罚力度,对造成恶劣影响的部门和单位,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三)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部门内部相对集中行政审批职能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以建立规范、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审批制度。将部门内部分散在各个科室的面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审批与服务事项进行相对集中,成立行政审批科实行统一受理,并建立首席代表制,充分授权窗口办理。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收件受理、审批。严格执行预约办件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办结告知制、网上审批制等服务措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简化审批环节,制定和完善各类事项审批服务的实际操作流程,优化政府服务,提高行政效率。认真履行审批职能,严格执行“五联办”、“五件制”等制度,积极做好联办件牵头协调工作。 (四)加大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主渠道的作用,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宣传龙岩在投资环境、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矿产资源和劳动力方面的优势,宣传国家产业政策,引导投资方向和企业发展。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促进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用好用足政策,推动工业加快发展。宣传我市工业发展成就、优秀企业和企业家事迹,在去年“十大优秀企业家”评选的基础上,筹备出版《海西春风——十大优秀企业家纪实》一书,进一步宣传优秀企业家及其创业历程,营造全社会尊重企业与企业家的良好氛围。 (五)营造安全环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领导监管责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到位”。继续开展“平安企业”创建活动, 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企业、职工、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水平。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改善安全条件,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扎实推进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电力设施、民爆物品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坚决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企业服务与劳动关系协调。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认真做好有关具体工作,发挥好“三方机制”协调平台作用,履行好代表业主方的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职能,逐步形成企业和经营者权益保护协调、督促机制。认真做好劳动关系的协调工作,依法维护企业与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和谐共进。 (七)加强党的建设。紧紧围绕工业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围绕创“五好”支部、开展“三为”促发展的主题活动和“三级联创”等活动,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抓好反腐倡廉工作。 (八)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倡导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精神,树立“勤政、为民、务实、廉洁”的经贸干部形象。一是加强能力建设。强化理论武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七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提升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把握发展的政策取向,增强推动经贸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自觉性和紧迫性。提高创新能力,立足于发挥龙岩在海西纵深推进中的前锋作用,率先作为,大胆实践,勇于探索,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求创新,在不断创新中求发展、求提高。增强运作能力。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规律的研究,着力提高解决工贸经济发展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以今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为契机,强化政务公开,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转变职能、依法行政、强化服务、构建平台、公开透明等新的工作要求,加快工作方法和工作流程的调整和优化。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编办,市经贸委、市监察局、市整规办、效能办、纠风办,法制办、总工会、减负办、劳动保障局、司法局、行政服务中心、知识产权局、信息中心、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