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老干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岩委办〔2008〕50号


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及时研究解决老干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做好老干部工作,确保老干部队伍稳定,经研究,决定建立老干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建立老干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相互沟通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老干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老干部工作落到实处。
    二、成员单位
    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国企办和涉及老干部工作有关问题的单位或主管部门。
    三、会议原则
联席会议根据需要每年召开1-2次,重点研究解决老干部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为加强协调,会议由市政府办牵头,市政府联系老干部工作的领导或市政府副秘书长主持。


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27日      

 

 

     |关闭本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