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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部门:城乡规划局
工作职责

    龙岩市城乡规划局是主管全市城乡规划的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地区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检查督促实施。
  (二)研究制定我市城乡规划、村镇建设的政策、规模、性质、发展方向和地方规范性文件、行政措施,组织编制城镇体系规划;组织区域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参与可行性研究及设计任务书的报批工作;负责城乡雕塑和规划设计院、站、中心、大队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的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分区规划、各类专业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的编制报批和实施管理工作。
  (三)负责城镇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用地和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选址意见书;审批各类工程建筑设计方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规划批后跟踪管理、监督、检查;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广告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环境艺术设计审查、审批;处理违章违法建设行为;实施调整建设用地的使用性质,解决规划实施中的相关问题。
  (四)指导辖区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村镇规划的编制、审批;监督、检查村镇规划的实施。
  (五)指导全区的城乡规划队伍建设,组织岗位培训和技术更新,以及行业技术市场、资格、质量等的审核工作。
  (六)负责直属事业单位的组织管理和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城乡规划、城市规划区内新测、修测基本地形图事业费及其专项资金的使用。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