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来源:龙岩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5-05-20 16: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硅微粉、锆英砂生产项目

漳平市双洋镇溪口村盂坪1-1

宁舟(龙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龙岩禾晟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扩建项目位于漳平市双洋镇溪口村盂坪1-1号,在原有工程用地范围内进行扩建;公司原高纯石英砂、高纯高岭土生产项目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批,扩建项目以外购钨渣、盐酸、生石灰为主要原辅材料(不含危险废物),建设2条硅微粉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主要生产工序包括:球磨、分选、酸洗、混合、压泥、调浆、磁选、摇床。扩建项目建成后年产硅微粉13万吨、副产品钙铁渣、铁精粉分别约11万吨、4万吨。本次评价不含锆英砂生产线建设内容。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压滤、地面冲洗、酸雾喷淋、压泥等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2.项目涉及的物料不得露天堆放;车辆运输、堆场、下料等各产尘点配套建设相应的除尘、抑尘设施;酸洗、储罐酸性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封闭隔声、降噪等措施。

4.规范建立管理台账,利用、处置过程要实行全程监管,在出入口、贮存场所、利用和处置设施处应安装视频监控,监控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废机油集中收集于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包装物按一般工业固废进行贮存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储罐区、酸洗区等区域应满足重点污染防治区相应的防渗要求;建设围堰和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漳平生态环境局备案。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一、公示时间:2025521日-2025527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22935682293568(传真)

电子邮箱:jdk2293569@163.com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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