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润城再生资源迁建项目 |
龙岩市新罗区东宝路810号,地块属于龙雁经济开发区龙州工业园区东宝山片区范围 |
龙岩市新罗区润城塑胶有限公司 |
龙岩市新四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租用位于该处原新罗富锰渣冶炼厂厂房进行建设,为迁建项目。厂房内设置破碎清洗区、熔融挤出区、冷却区、切粒区、原料区、成品区和环保工程等,共设置6条再生塑料生产线,年产30000吨塑料颗粒。 |
1. 做好施工期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甩干废水、喷淋废水经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设施处理。 3. 项目主要生产工段和原料成品堆场应设在封闭厂房内;熔融挤出工段有机废气经收集由净化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4.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封闭隔声、降噪等措施。 5.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规范收集至暂存间,定期委托资质机构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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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6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7-2293568
电子邮箱:jdk2293569@163.com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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