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定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来源: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6-04-03 11:00
永定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撤销西溪乡并入凤城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永政〔2025〕46号)收悉。经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撤销永定区西溪乡,原西溪乡行政区域划归凤城街道管辖,凤城街道办事处驻地不变。
你区要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要求,周密做好上述行政区划调整的组织实施,妥善处理机构编制、人员调配、国有资产处置和债权债务划转等问题,依法做好相关工作衔接,确保调整方案及时稳妥顺利实施、配套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区划调整所需费用由你区自行解决。上述行政区划调整应在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变更完成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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