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稳定经济增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落实“六稳”“六保”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
二、相关依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发改委财金〔2022〕27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闽财规〔2022〕2号)、《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等文件要求。
三、范围期限
本政策措施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另有规定除外),中央、省、市已出台和本年度新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四、主要内容
《措施》分为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产业纾困扶持措施、提升服务保障措施等三个方面,共25条具体措施。
(一)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包括9条措施,主要是:
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六税两费”和“房土”两税减免政策;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3个月租金;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缓交住房公积金或降低缴存比例;以及降低用水用气成本,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会经费返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等措施。
(二)产业纾困扶持措施。包括11条措施,主要是:向规模养殖户、脱贫户收购收储500吨以上猪肉;市级安排资金1100万元加大粮食生产扶持;下拨市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资金720万元支持脱贫户稳岗就业;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维持80%的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比例;信用优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控股公司(母公司)可凭银行保函抵顶预售监管资金;对旅行社、旅游星级酒店、生活性服务业企业、生活必需品零售企业等符合条件的给予奖励补助;以及支持企业拓展市场、减轻交通运输业税负、给予直播电商企业流量支持等措施。
(三)提升服务保障措施。包括5条措施,主要是:视情启动市县地方粮食、生猪活体、冻猪肉、城市副食品基地储备应急调控,保障全市粮油米面、肉蛋菜等主要生活必需品供应;为疫情期间中、小企业复工复产、业扩增减容办理开通绿色通道;对企业受疫情影响出现的失信行为进行审慎认定;以及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提高项目审批便利化等措施。
五、注意事项
本政策措施由市发改委组织实施,具体措施的解释由市发改委负责。联系电话:0597-2999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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