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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中心城区供水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龙岩市住建局 时间:2024-07-15 16:14

  一、出台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增长,供水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自然灾害频发以及人为因素等多重压力使得供水系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从龙岩情况看,目前,中心城区共有13 家水厂,日供水量约 21万吨/天,服务人口约70万人。为建立健全我市中心城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防范、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应急工作科学、有力、有序和有效进行,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对我市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饮水安全和生命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出台此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规章及相关文件,结合龙岩中心城区供水的实际情况制定此预案。

  三、适用范围

  龙岩中心城区供水应急预案适用于我市中心城区发生的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四、主要内容解读

  《预案》共六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则

  预案的编制是为提高我市中心城区应对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速度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控制和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地减少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供水水量、水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定。分别就编制目的意义、工作原则、编制依据、事件分级、适用范围进行了阐述。

  第二部分是应急指挥体系与职责

  成立龙岩中心城区供水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住建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住建局、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卫健委、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市总工会,市气象局、通管办、新罗区政府、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水库管理中心(黄岗水库)、东肖镇政府(东肖水库)、国网电力龙岩供电公司、龙岩水发自来水公司、龙岩和源水务公司、福建世锦水务公司等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一是负责处理中心城区供水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日常工作。二是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中心城区供水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中心城区供水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三是明确应急指挥部组成单位职责,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部分是预案运行机制

  一是监测,明确相关部门(单位)、企业分工,指导开展监测工作。二是预警,供水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三是预案启动,明确了预案的报告程序、分级启动原则。四是先期处置,作为响应单位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先期开展应急处置,控制事态发展。五是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四级。六是信息发布,供水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必须经应急指挥部认定后,报市政府审核,由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外进行发布,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可通过广播、电视、张贴告示等方式进行发布。七是应急结束,明确了应急结束的五个条件和应急结束程序原则。八是调查评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事后应指导有关部门和事发单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公布调查结果。九是善后处理,有关部门应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以及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第四部分是应急保障

  一是人力物力保障,二是物资财力保障,三是医疗卫生保障,四是交通管理保障,五是治安维护保障,六是信息与通信保障,七是应急技术保障。

  第五部分是监督管理

  一是宣传和培训,要求定期开展水源和供水应急宣传教育活动,抓好有关人员培训。二是预案演练,制定演练计划和演练方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三是责任追究与奖惩,明确对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玩忽职守、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部分是附则

  对《预案》的管理与更新修订、制定与解释、预案的生效等内容进行说明。

  五、联系方式

  本预案由市住建局承担具体解释工作,联系方式:0597-228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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