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随着国际形势的复杂多变,国家和省高度重视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储备,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行动,不断加强矿产勘查和对外合作,保障战略资源供应链安全。为全面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决策部署,需进一步落细落实矿业经济发展措施,龙岩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龙岩市推进“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主要目标
结合我市有色金属、机械装备、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基础,立足资源禀赋,探索在“矿业+”方面谋划引进项目,积极培育一批上下游新领域企业,形成从矿山勘查、规划设计、采选冶炼、产品深加工及应用、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的完整产业链,拓展矿业配套延伸服务和关联产业,促进矿产资源充分开发利用,推动“矿业+”经济提升做强。力争2030年前新设优势矿产探矿权10个,实现稀土矿、铁矿、铜矿、萤石矿、高岭土等优势矿种找矿突破;有色金属、机械装备、新材料、建材产业年产值分别突破1800亿元、1050亿元、600亿元、300亿元,打造省内领先、国内一流年产值超5000亿元的“矿业+”产业集群。
三、重点任务
1.大力推进矿山安全绿色发展。包括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力度、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提高矿产资源开发水平、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拓展矿产资源供应渠道等6个部分内容。
2.拓展“矿业+”精深产业延链补链。包括金铜、钢铁、稀土、高岭土、萤石、锂电、白云岩、石材等8个产业延链补链。
3.探索培育“矿业+”关联产业。包括矿业+绿色经济、矿业+智能装备、矿业+数字经济、矿业+低空经济、矿业+文旅经济等5个部分内容。
4.强化“矿业+”经济发展要素支撑。包括服务企业加大产业培育、推进生产要素高效配置、发挥资源优势精准招商、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创新矿产资源开发模式等5个部分内容。
四、保障措施
各县(市、区)要针对性制定本地区“矿业+”实施方案。市直有关部门建立机制、形成合力。
五、附件
龙岩市“矿业+”产业发展布局图,明确全市主要矿产资源及产业区域布局。
本《意见》由市发改委负责解读,联系电话:299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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