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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5-12-30 15:08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防灾减灾救灾发表系列重要论述,为新时代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国务院办公厅于2024年1月20日印发《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5年2月14日印发《福建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为适应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我市有必要对现行预案进行修订,进一步提高全市自然灾害救助能力

  二、主要内容

  《预案》修订紧盯新时代我市自然灾害形势和灾害救助工作任务要求,认真总结近年来灾害救助经验教训,聚焦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新需要,结合2018年、2024年市级机构改革部门职能新变化,对市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的组织指挥体系、工作机制、响应措施等进行了系统调整和完善,基本框架与上级预案基本保持一致。新修订预案分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灾害救助准备、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市级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保障措施、附则共8部分内容。

  (一)总则。包含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突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职责,突出健全完善灾害救助组织指挥体系。

  (三)灾害救助准备。明确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在自然灾害预警预报方面的职责任务,以及市防减救灾委在预估研判后需要视情采取的工作措施。

  (四)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规范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工作,做好灾情信息统计报送、核查评估、会商核定和部门间信息共享等工作,同时新增建立因灾死亡和失踪人员信息比对机制。

  (五)市级应急响应。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二、三、四级,一级响应为最高级别,每级响应包含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和相应措施,另明确启动条件调整、响应联动、响应终止。

  (六)灾后救助。包含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冬春救助的有关程序和部门职责。

  (七)保障措施。包含资金、物资、通信、装备和设施、人力资源、社会动员、科技、宣传和培训等保障内容。

  (八)附则。包含术语解释、责任与奖惩、预案管理、参照情形、实施时间等。

  本预案由市应急局负责解读,联系电话:0597-23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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