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是国之大者。2024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2025年8月、9月,省里先后下发《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方位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2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的通知》(闽政办〔2025〕24号)。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结合就业工作新形势新任务,龙岩市人民政府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就业创业政策,以更实举措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总体目标
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劳动者就业权益有效维护。到2030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万人以上,技能人才总量达到40万人以上,全社会就业人口稳定在130万人左右。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就业优先协同体系。提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提高工业企业吸纳就业能力,发展特色农林业促进就近就业,扩大服务业领域就业规模,拓宽民营经济就业空间5条措施。
(二)构建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提出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强化就业困难群体兜底帮扶,统筹推进各类群体就业,鼓励创新创业带动就业4条措施。
(三)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提出提高教育与就业匹配度,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拓宽技能人才发展通道,深化就业观念教育引导4条措施。
(四)构建城乡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提出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多元供给的服务保障,打造数字赋能服务模式3条措施。
(五)构建平等就业权益保障体系。提出加强劳动者就业权益保障,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社会保障制度落实,强化就业领域风险防范4条措施。
四、有关要求
充分发挥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推进促就业各项措施的落实。
本《若干措施》由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读,联系电话:0597-3293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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