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民兵是我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战时担负支援保障作战任务,平时承担防恐维稳、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可能承担各种风险。2025年1月份,省政府、省军区联合印发了《福建省民兵权益保障办法》(闽政〔2025〕3号,以下简称《办法》),为深入抓好《办法》的细化落实,增强闽西革命老区人民群众支持参与民兵工作的积极性,提升民兵的荣誉感、获得感和归属感,龙岩市人民政府、龙岩军分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龙岩市民兵权益保障措施》。
二、目标任务
通过构建民兵权益保障机制,使民兵个人享受适当的尊崇和优待,对编兵单位给予必要的服务和优惠,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民兵建设的积极性,为我市国防后备力量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三、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民兵建设规划计划和相关文件要求,2025年2季度以来,龙岩军分区牵头市民兵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题调研,先后书面征求军地27个有关部门意见,通过“龙岩市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并通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按照“对照分解、结合实际、开拓创新”的思路展开研究、拟制,确保政策既符合上级要求,又贴合龙岩实际。经市政府专题会和常务会研究决定,以龙岩市政府、龙岩军分区名义联合印发实施。
四、范围期限
(一)适用范围:龙岩市行政区域内在编民兵和编组民兵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
(二)实施期限: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月31日。
五、主要内容
(一)荣誉激励措施:①对被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军事机关通报表扬的民兵,各级人民政府会同同级军事机关定期联合开展走访慰问。②连续三年被县级以上党委、人民政府、军事机关评为“优秀基干民兵”的,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其子女可在户籍所在地统筹安排到优质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惠性幼儿园就读。③在多样化军事任务中表现突出,且受到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或同级军事机关通报表扬的民兵,同等条件下优先选为村居民兵营(连)长,其本人或子女符合兵役征集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入伍。④在省军区、军分区组织的比武竞赛中综合成绩获得规定名次的民兵,给予通报表扬并发放1000元至20000元不等奖金;⑤每五年集中宣传民兵先进典型,优秀民兵优先担任市县两级国防教育相关岗位。
(二)民兵权益保障:①人民政府会同同级军事机关,每年走访慰问被综合认定为家庭特别困难民兵,突发事件导致民兵家庭生活困难,给予必要的帮扶援助。②民兵参加多样化军事任务时,由组织单位购买意外伤亡保险,并落实食宿等保障;编兵单位按规定落实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影响其业绩(绩效)考核,不解除劳动或聘用关系。③民兵参加多样化军事任务和遂行应急应战任务期间,根据有关规定发放参训执勤补助。④民兵参加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期间因公负伤或突发疾病需紧急医疗救治的,实行先治疗后付费,致残牺牲按规定落实抚恤优待。⑤基干民兵凭《福建省民兵证》,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国有商业银行服务网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路铁路客运站享受业务办理、门诊缴费、安检乘车优先;在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公共文化设施以及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门票减免等优惠待遇。⑥符合“低收入群体”条件的基干民兵在龙岩市中心城区(新罗区)内免费乘坐常规线路公交车。⑦符合条件基干民兵可享受优先就业创业扶持和就业援助,通过提供就业服务、鼓励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援助等方式帮助就业。⑧基干民兵在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运营网享受手机通信优惠套餐。
(三)编兵单位权益保障:①生产经营指挥通信、侦察观通、应急救援、抢险救灾等装备器材或相关产品的编兵单位,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列入军民融合企业目录。②武装工作成绩突出的编兵单位,在信贷扶持、项目审批、要素保障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在税收方面提供政策指导、服务。③编兵单位用于开展武装工作的经费,符合税法相关规定,凭合法凭证,可计入成本费用,按照企业所得税政策在税前扣除。
六、关键词诠释
(一)福建省民兵证:由福建省军区统一制发的身份凭证,是基干民兵享受权益保障的有效标识,在龙岩市内通用,由各级民兵工作主管部门配发。
(二)基干民兵身份认定:《福建省民兵证》为龙岩市基干民兵的唯一有效证件,凭该证件和居民身份证认定基干民兵身份。
(三)编兵单位认定:指按照国防动员相关规定,承担民兵编组任务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等,以各级民兵工作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七、深度解读
(一)政治意义:落实党管武装原则,强化国防意识,巩固军政军民团结,为民兵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二)地方特色优待:增设符合条件基干民兵子女优先入学优质公办学校、低收入基干民兵在中心城区免费乘常规线路公交车、基干民兵享受手机通信优惠套餐、编兵单位开展武装工作经费可在税前扣除等特色条款。
(三)双向激励机制:既保障民兵个人权益,又激励编兵单位履行国防义务,形成“个人踊跃参与、单位积极支持”的良好局面。
(四)责任分工:明确龙岩军分区民兵工作主管部门为政策解释主体,军地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相关优待政策,形成工作合力。
本《措施》由龙岩军分区民兵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联系方式:0597-231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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