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明确了方向。2025年1月,省政府印发《福建省营商环境建设规划(2024—2029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立足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以一流营商环境推动龙岩高质量发展,龙岩市人民政府制定了《龙岩市营商环境建设规划(202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发展目标
《规划》提出以打造全国革命老区营商环境建设标杆城市为总体目标,按照服务企业、创新突破、公平开放、多方共为、智慧便利的原则,着力提升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推动经营主体满意度和区域竞争力跻身全省前列。同时,设置2027年、2029年、2030年三个年度具体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确保改革成效可量化。
三、重点任务
《规划》围绕纾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问题、服务企业项目建设生产、聚焦特色领域改革、争创试点示范,提出打造八大环境。
(一)打造公平高效的市场环境。包括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等4个部分内容。
(二)打造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包括完善营商环境法规制度体系、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提升法律服务效能等4个部分内容。
(三)打造自由便利的投资贸易环境。包括强化对外交流合作、提升外商投资服务水平、推动跨境贸易创新发展、加快推动两岸共同市场建设等4个部分内容。
(四)打造智慧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包括深化数据赋能政务服务、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加强线上线下涉企服务等3个部分内容。
(五)打造活力迸发的科技创新环境。包括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四链”深度融合、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等3个部分内容。
(六)打造协同适配的产业发展环境。包括深化产业增值化服务、提高产业协作配套能力、加强新产业新业态制度供给等3个部分内容。
(七)打造公平获取的要素环境。包括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加强各类要素保障、完善公用基础设施等3个部分内容。
(八)打造和谐包容的社会环境。包括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增强卫生服务整体能力、健全多层次广覆盖社会保障体系、营造尊重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等4个部分内容。
四、有关要求
1.通过健全业务协同、政企互动、问题闭环管理等体制机制,压实各方责任链条,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2.《规划》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龙岩市营商环境建设规划(2025—2030年)》由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读,联系电话:0597—299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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