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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2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龙岩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6-06-05 16:10

罗文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防范地下停车库新能源汽车充电自燃风险的建议》(第1229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充电设施安全巡查监管。我局通过日常安全检查、专项督导等方式,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充电桩消防安全巡查责任,依托闽政通安全工作平台组织开展安全自查。今年以来,全市物业主管部门累计开展安全检查101次,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自查1936次,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开展安全自查6712次,持续压实充电设施安全管理责任。

  2.推进特种消防装备配备工作。我局积极配合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研究制定地下车库特种消防装备配置方案。同时,配合消防救援部门对住宅小区地下车库消防车辆通行条件开展全面排查评估,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消防通道巡查管控,避免占用堵塞,保障救援通道畅通无阻。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在地下停车场合理增配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等专用灭火设备,切实提升初期火灾扑救能力。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引入移动式液氮灭火装置,进一步提高突发火情应急处置效率。

  3.推动消防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消防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涉及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我局指导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依照相关规定,对地下车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喷淋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开展维修、更新和改造,依规按程序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同时,配合住建、消防救援等部门,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统筹推进既有住宅小区地下车库消防设施提标改造工作。

  4.构建充电安全智能防控体系。我局积极配合消防救援部门协同推进智能防控体系建设,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管理区域消防监控设施接入消防监控平台,全面提升火灾预警监测能力。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地下车库烟感、温感等探测装置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5.完善充电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我局切实履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职责,持续完善物业管理领域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强化日常巡查管控,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将地下车库新能源汽车充电消防安全纳入日常巡查重点内容,建立健全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台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第一时间督促整改。对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严格依据信用综合评价办法予以相应处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地下车库消防安全应急演练,重点围绕充电火灾初期处置、人员疏散等内容实操实训,切实提升业主和物业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持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地下车库充电设施日常安全巡查责任,全面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积极会同消防救援部门加大地下车库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问题实行限期整改、闭环管理。积极争取将充电设施消防改造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有效减轻业主改造资金压力。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培训指导,不断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安全专业化管理水平。

  领导署名:林文荣

  联 系 人:林建聪

  联系电话:0597-2258883

  龙岩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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