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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8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龙岩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6-06-17 09:39

张楠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道路管理杜绝反复修修补补的建议》(第1084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统筹规划,夯实管网协同改造

  针对当前市政、供水、供电、燃气、通信等部门管线施工缺乏统一规划和协同施工的问题,我局和市住建局建立联动衔接工作机制,各司其职、紧密协同。一是系统修编专项规划。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对标国家最新建设标准,全面梳理当前地下管网现状,完成供水、排水、燃气专项规划的修编工作,优化相关管线的空间布局和协同路径。二是科学编制实施方案。编制起草《龙岩市中心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24-2028年)》,制定中心城区近期地下管网实施计划,明确各年份具体建设项目、责任单位、时间节点和投资估算等。三是抓好源头管控。重点在新建或改造道路项目中,提前介入,从源头上避免无序施工、重复开挖的乱象。在项目前期推动各类管线单位与道路建设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的协调互动,提高一次性施工效能。严格执行市政道路占用挖掘审批制度,对涉及占用挖掘市政道路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程序严格审核其占用挖掘需求、占用挖掘方案、修复方案等内容,努力减少重复开挖频次。

  (二)优先推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模式

  为集约利用地下空间、根治道路反复开挖问题,积极推行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模式。现已建成龙岩大道南段一期、罗龙路、浮东路、龙岩大道四期、金鸡路二期等综合管廊,累计建成长度14.5公里,有效归集各类管线、减少道路开挖。同时,针对地下综合管廊造价偏高,且日常运维检修成本较大的问题,重点推广小型缆线管廊建设模式,主要收纳电力、通信等管线,大幅降低建设成本,适配小范围管线整合需求,目前该模式正稳步应用于红田路三期等项目中。我局积极配合市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在城市新区、新建主干道、重点片区规划建设及老城区道路改造中,优先将地下综合管廊纳入建设方案,有序将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等各类管线集中入廊,实行统一运维、统一管理,彻底解决管线维修开挖路面问题。

  (三)严格执行道路“保护期”制度

  2024年6月,我局联合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印发《龙岩市中心城区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新建、改建、扩建交付使用未满5年或大修竣工后未满3年的城市道路,对于确因民生保障、应急抢险等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满足非开挖技术施工条件的,应采用非开挖技术施工。

  (四)规范施工管理,提升工程建设质量

  强化全过程质量监管,加强施工原材料、施工工序、工程验收等全流程监管,加大日常巡查和专项督查力度,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道路短期内破损、反复修补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市住建局依托“双随机”监管、“四不两直”突击检查方式,加强施工全过程质量管控。优化施工组织管理,市住建局印发《龙岩市市政管网工程施工安全指引手册》(龙建建函〔2025〕16号),督促施工单位制定专项方案,合理安排工期与工序;同时我局在市政道路占用挖掘审批项目中督促各施工单位规范设置临时围挡、施工警示标识,有序摆放施工器械,在确保工程质量达标的同时,减少占道施工时间,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对交通通行和市民出行的影响,消除施工安全隐患。

  (五)完善监督考核,压实各方管理责任

  一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广泛发动市民通过e龙岩等方式参与道路施工、道路养护监督,对反映违规开挖、养护不及时等问题,及时反馈问题处理结果,形成全民共管共治的良好氛围。二是压实各方管理责任,对因管理失职、推诿扯皮导致道路反复修补、群众反映强烈的责任单位,视情函告相关部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城市道路管理力度,多措并举解决城市道路反复修补问题,不断提升道路管养品质,切实保障市民群众出行安全。

  领导署名:林文荣

  联 系 人:游  麒

  联系电话:0597-2258660

  龙岩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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