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 政协提案
龙岩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026400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龙岩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6-06-17 09:45

廖柏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提案(第20264001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深化党建引领,筑牢基层治理“主心骨”方面

  一是提质“三红”运行。以“红色物业”为抓手,推行“支部建在小区上”,全市1352个小区中1104个小区成立党支部、826个小区成立“红色业委会”,249家物业企业全部实现党的组织或工作全覆盖。加强党建引领,全市344家业委会将小区党支部参与议事决策列入章程,68家物业服务企业将党建工作写入章程。推动“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全市小区党支部书记与业委会主任“一肩挑”183名,小区党支部与业委会成员交叉任职778名,752名业委会成员进入小区党支部班子,6名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进入小区党支部班子,“社区居委会+小区党支部+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四方联动机制初步形成。

  二是健全考评联动机制。将物业服务企业党建成效纳入龙岩市红色物业星级评价内容,并占10%权重,同时赋予街镇、社区、小区党支部及业委会对物业服务评价分值权重达15%。积极鼓励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等活动中运用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实行差异化评分。

  (二)健全监管体系,提升执法协同“威慑力”方面

  一是构建“综合监管”格局。2026年4月,我局牵头制定《龙岩市“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门联动方案》并经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明确住建、发改、市场监管、公安等13个市直部门以及供水供电等国有企业在物业管理领域中的职责分工,建立定期会商、线索移送、快速响应、信息共享等四项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监管,提升物业小区综合治理水平。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活动,实行网格化工作机制,在小区张贴“城管便民联系卡”,公布挂钩网格城管执法队员信息,主动靠前服务解决群众诉求。目前,全市已张贴便民联系卡4954张。市、县两级已建立物业联席会议制度,2024年以来全市共召开物业联席会议194次,推动解决问题188个。

  二是强化信用监管与结果运用。2022年以来每年组织并发布红色物业星级评价结果,2023年起根据省住建厅要求组织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参加省住建厅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2026年以来,全市城市管理部门约谈物业服务企业121家,对23家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公开曝光,并对19家企业予以信用扣分。

  三是升级智慧监管手段。我局已将智慧物业平台纳入龙岩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并实现与e龙岩、12345平台联通对接,方便业主直接参与小区事务、投诉反映问题。 2022年以来,我局积极推动住宅小区新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目前,全市累计新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24122个,配建比达2.1:1(超出省住建厅要求的5:1),基本实现“应建尽建”,从源头上杜绝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进梯入户”情况,小区电梯阻车系统基本失去建设的必要性。积极推广物业小区“智慧安防”系统建设,全市289个小区已建设“智慧安防”系统。

  (三)完善市场机制,引导“质价相符”方面

  一是全面推行服务标准与收费信息公开。2026年2月我局印发《龙岩市“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物业服务质价不符、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6个方面22项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目前全市物业小区全部按规定每季度在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信息管理系统公示。2026年以来全市累计规范公共收益3569.93万元,查处侵占公共收益的物业服务企业5家,涉及资金2万元。在物业收费方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除保障性住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外,商品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目前我市各物业小区均按要求公布服务标准,具体服务价格由建设单位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并备案。前期物业合同期满后,业主可通过召开业主大会重新设定新的物业价格,并投票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二是试点推广“酬金制”等透明核算模式。我局积极鼓励基础条件好、业主意愿高、治理成熟的小区尝试酬金制、信托制等物业服务模式。目前已在永定区春霭小区开展“信托制”物业服务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将加强经验做法总结,及时推广。

  三是大力培育扶持优质企业。我市城发物业、怡家园(厦门)物业、城市花园物业、福临门物业、厦门住总物业、和祥物业等10余家大型或较大型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相邻片区捆绑打包”“以新带旧”、整合资源等方式,初步形成规模效应。目前,我局正在指导市物业管理协会制定我市物业服务标准并适时发布。推广省住建厅印发的《福建省物业服务合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示范文本,推动我市物业行业设置“党员先锋岗”,积极创建“惠心工作室”“紫金山党建·虹”等红色物业品牌、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等,全面提升物业行业形象。

  (四)聚焦老旧小区,创新可持续“管理路径”

  一是推广“片区化、市场化”管理。鼓励街道、社区组建公益性物业服务企业,承接老旧小区、无物业小区。如新罗区龙传物业、连城县连聚物业等4家国有物业企业兜底全市11个老旧小区;城市花园物业在承接新罗区恒宝花园小区时,通过“肥瘦搭配”、连片打包方式,承接邻近老旧小区的闽西宾馆生活小区。截至目前,全市1352个小区通过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进驻、业主自治、社区兜底等方式,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

  二是探索“社区领办+自我造血”模式。推动建立“社区+国企”的应急物业服务机制,引入国企兜底物业服务企业在老旧小区和无物业小区开展过渡性应急物业服务,解决老旧小区“大物业不想管、小物业管不起”的难题。如新罗区东城街道牵头引进国有龙传物业公司,以点带面辐射登高东路多个无物业小区的基础物业保洁服务等问题,同时实现“降本增效”。

  (五)规范业主自治,筑牢共治基础

  一是规范业委会组建与运行。推动各镇街、社区指导小区业主大会、业委会使用省住建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等示范文本;制定《关于加强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广业主大会、业委会“双印章”制度,保障业主权益。由镇街牵头对业委会候选人组织联审,2024年以来,全市开展业委会人选审查2849人,剔除不符合业委会委员资格人选161人。当前,我局正在牵头制定业主委员会“一机制(履职评价机制)两清单(履职清单、负面清单)”,将进一步规范业委会运行和监督。

  二是用好公共收益与维修资金。落实《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全市以小区名称设立公共收益专户291个,严格推行物业小区公共收益按季度100%公示。推动全市173个公共收益5万元以上的小区开展年度审计,截至目前已完成审计86个。推动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优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近三年来累计使用维修资金约1016笔、金额4646.99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党建联建。加强党建引领,选优配强小区党支部书记、业委会主任和物业企业党组织负责人,提升符合条件的小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委会主任比例,深化“党员回家工程”,推动“三官一律一管”下沉小区,持续探索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小区党支部、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联动机制,筑牢基层治理红色阵地。

  (二)持续提升服务。将物业服务企业投诉处理、问题整改实效运用于红色物业星级评价,鼓励在招投标、评先评优时参考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深入开展“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集中整治,着力破解物业服务质价不符、侵占业主公共收益、共用设施设备安全维护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推动物业服务质量整体提升。

  (三)加强协同共治。联合住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推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实现监管信息共享、违法共治。探索建立社区、业委会、物业企业、党支部权责清单,规范业委会选举、运行、监督,规范业委会管理使用的公共收益公示、使用、审计监管,保障业主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领导署名:林文荣

  联 系 人:张汉平

  联系电话:2258883

  龙岩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