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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026400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龙岩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6-06-18 15:30

饶祥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提案(第20264003号)收悉。我局作为分办单位,现结合物业管理工作职责,就有关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关爱特殊困难独居老年人服务工作2026年以来,我局紧扣“物业服务进家庭”工作要求,指导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城综局)、物业服务企业扎实推进物业小区关爱特殊困难独居老年人服务各项工作。截至2026年5月底,全市签订关爱特殊困难独居老年人服务协议物业服务企业19家,覆盖物业小区24个,纳入常态化关爱服务对象46人,累计开展上门服务355次,协助解决居家维修、生活照料等实际问题112个,受到业主肯定。

  (二)探索推动“物业+养老”试点工作。立足小区居

  民多元化、生活化需求,鼓励物业企业推动物业服务从基础保安保洁向便民生活、养老托幼、邻里服务、社区共治延伸。比如,积极推动新罗区莲东保障性住房整合小区现有物业服务、场地等资源,打造一个200平方米的三星级居家养老服务站和一个100平方米的长者食堂,为小区老人提供30多项养老服务,打造小区养老生活圈。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我市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主要问题:一是缺乏“为老”服务意识,我市物业服务企业主营业务仍然聚焦秩序维护、环境卫生、设施维保等基础服务,面向老年群体的专业化、延伸性服务较为薄弱。二是缺乏医疗保健护理等相关专业物业服务人员,无法满足老年人群体的特殊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推动各县(市、区)城综局开展关爱特殊困难独居老年人工作,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定期上门,排查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协助解决生活难题等。二是联合市委社会工作部,民政、卫健、财政等部门,加强“物业+养老”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责任划分等方面的探讨和研究,消除物业服务企业的顾虑。三是推动城发物业、海诚物业、怡家园(厦门)物业等国有企业开展“物业+养老”试点工作,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聘用具有护理专业知识的员工,同时加强现有员工护理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和质量。

  领导署名:林文荣

  联 系 人:张汉平

  联系电话:2258883

  龙岩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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