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公布权责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6-01-22 10:15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以及按照《中共龙岩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的通知》(岩委编办〔2023〕44号)的工作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机构、职责变动情况,我局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事项,其中新增事项64项,删除事项16项,调整事项32项。(详见附件1)。
调整后,依法明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权责事项497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9项、行政处罚事项337 项、行政确认事项9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监督检查44项、其他行政权力32项、公共服务事项16项、其他权责事项36项(详见附件2)。
附件:1.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权责清单调整表
2.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权责清单(2025年版)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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