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电梯维保单位切实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实施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加强对电梯关键部件、主要部件及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维护,确保维保后的电梯安全性能,进一步提升全市电梯质量安全水平,根据《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T7001-2023)和《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闽市监特安〔2023〕205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开展电梯限速器校验能力及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电梯限速器是当电梯超速、运行失控或悬挂装置断裂时,限速器安全钳装置迅速将电梯轿厢制停在导轨上,并保持静止状态,从而避免发生人员伤亡及设备损坏事故,是电梯安全保护系统中的重要的安全控制部件之一。通过开展电梯限速器校验能力及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进一步规范限速器校验工作,保障电梯限速器动作的安全、可靠,提升限速器校验质量,发挥电梯维保单位在电梯运行安全保障作用,提高电梯维保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消除电梯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任务实施
(一)全面排查问题阶段
1.结果比对。市局委托省特检院龙岩分院(以下简称龙岩分院)对电梯维保单位上传检验平台的限速器校验报告开展排查。龙岩分院负责制定校验能力评定细则,排查的电梯应全覆盖在我市开展电梯维保的所有单位,每单位至少抽查1台,并由检验人员根据评定细则对所抽取的电梯限速器校验结果进行校验。(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2.能力检查。市局委托龙岩分院开展电梯维保单位限速器校验能力验证,每个维保单位至少抽查一台当年需要进行限速器校验的电梯,采用现场旁站监督检查的方式,验证维保单位限速器校验能力。(完成时限:2024年3月31日前)
3.结果评估。龙岩分院要认真分析总结当前我市电梯限速器校验结果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我市电梯限速器校验质量分析报告以及下一步的工作建议。(完成时限:2024年3月31日前)
(二)提升专业能力阶段
各维保单位要切实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该项目的维护保养以及校验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维保人员的技能培训,切实提高电梯限速器等关键部件、主要部件以及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维护保养能力,保证经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性能。
结合我市在电梯维保单位限速器校验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龙岩分院要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加大对电梯维保单位限速器校验工作的安全技术指导服务力度,组织开展维保单位校验人员的专业知识、校验能力新技术培训,全面提高电梯维保单位对电梯限速器校验工作的安全管理水平。(完成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
(三)加强监督检查阶段
电梯限速器校验是技术规范强制要求的维保和检验项目,从2024年7月1日起,市局将每半年开展一次覆盖全市电梯维保单位的电梯限速器校验监督检查工作,抽查采用现场旁站监督或校验结果比对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包括限速器校验仪器状态标识、校验方法、校验结果处理情况的可靠性等。(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四)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入剖析电梯维保质量安全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推广加强电梯维保质量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结合电梯定期检验、日常监督检查执法、维保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等工作,基本建立我市对电梯限速器等重要安全部件维保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完成时限:2026年9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三年行动主要任务落实落地,集中监察、检验力量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有效化解因维保质量产生的电梯潜在风险隐患。
(二)加强监督检查。检查中,龙岩分院如发现电梯维保单位存在因限速器校验仪器未配备(含仪器超期未检定)、校验方法不正确、结果处理不准确、仪器使用不熟练、维保单位的校验结果与龙岩分院校验结果不一致等限速器校验能力不足,且涉嫌未按照技术规范进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市局将参照近年来电梯维护保养与运行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案件线索移交的要求,对涉嫌未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电梯维保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利用每年“安全生产月”“电梯安全宣传周”“质量月”活动等时段,采用“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多种途径,普及电梯安全知识。要采取各种灵活、有效的方式和方法,向电梯使用单位及其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宣传电梯安全使用规定、安全保护装置定期维护保养,特别是限速器定期校验工作的重要性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强化安全意识。要扩大群众投诉与反映渠道,多种方式发挥社会监督机制,倒逼电梯维保单位等主体责任的落实,大力提高全社会对电梯安全的关注度、参与度和认可度。
联系人:陈日平 联系电话:1895085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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