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发改委工作部署,现将《龙岩市市本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6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市本级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共计3类5项,其中,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5项。
二、各县(市、区)应及时制定本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于年底前向社会公布。
三、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将根据经营服务性收费改革进程实施动态调整,对收费政策发生变动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或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新的政策文件,并每年在门户网站上公布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权益。
四、本通知下发后,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或省出台新的政策规定,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龙岩市市本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6版)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龙岩市市本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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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一级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管 |
是否 |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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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服务收费 |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场(库)收费 |
一类停车场: 1小时(含)内5元/辆次,超出1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辆次,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25元/辆次;车辆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的,重新按停放时间循环计费。中、大型车辆停放按照实际占用车位数收取相应停车费。 二类停车场:30分钟(含)内免费,2小时(含)内5元/辆次,超出2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辆次,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20元/辆次,车辆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的,重新按停放时间循环计费。 三类停车场:30分钟(含)内免费,3小时(含)内5元/辆次,超出3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辆次,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15元/辆次,其中公园、广场等停车场仍实行车辆停放1—4小时(含)内不等免费惠民政策车辆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的,重新按停放时间循环计费。 |
龙发改规 2号 龙发改价〔2025〕8号 龙发改价〔2025〕26号 |
价格主管部门 |
城市管理部门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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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路内停车泊位收费 |
收费时段7:00-21:30(含);免费时段21:30-次日7:00(含)免费。一类区:车辆停放30分钟(含)内免费,1小时(含)以内3元/辆次,超出1小时的,每半时加收1.5元/辆次/。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30元/辆次。 二类区:车辆停放45分钟(含)内免费,1小时(含)以内3元/辆次,超出1小时的,每半时加收1元/辆次。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22元/辆次。 三类区:车辆停放60分钟(含)内免费,2小时(含)以内4元/辆次,超出2小时的,每半时加收0.5元/辆次。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15元/辆次。 车辆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的,重新按停放时间循环计费。中、大型车辆停放按照实际占用车位数收取相应停车费。 |
龙发改价〔2024〕 37号 |
价格主管部门 |
城市管理部门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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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
二、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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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新建住宅(不含别墅和自建房)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1900元/户 |
龙发改价 21号 |
价格主管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是 |
否 |
否 |
最高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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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污水处理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
居民污水 |
1.龙岩中心城市居民用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0.95元/吨; |
龙发改价〔2023〕 |
价格主管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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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污水处理费 |
1.龙岩中心城市其他行业用水(除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外的所有用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1.4元/吨;特种行业用水(含桑拿、洗车、足浴、纯净水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1.6元/吨。 |
龙发改价〔2023〕 |
价格主管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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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常住居民9元/月·户,其中单人户3元/月·人,暂住人口3元/月·人 |
龙政综 〔2019〕131号 |
市人民政府 |
城市管理部门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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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
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
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1.市区范围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按实有人数每人每月3元,由所在单位支出。 |
龙政综 〔2019〕 131号 |
市人民政府 |
城市管理部门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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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
五、危险废物处置费 |
医疗废物处置费 |
1.有固定病床的医疗机构,每床每日2.3元。 |
龙发改价 29号 |
价格主管部门 |
生态环境部门、卫生健康部门 |
是 |
否 |
否 |
最高限标准,收费单位可视实际情况适当下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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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危废处置费 |
1.剧毒性废物(包括多氯联苯、氰化物、汞、六价铬等4种),每公斤3.2元。 |
龙发改价 29号 |
价格主管部门 |
生态环境部门 |
是 |
否 |
否 |
最高限标准,收费单位可视实际情况适当下浮 |
注:上述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更新时间截止到2025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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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8020235088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