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龙岩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四、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印证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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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动态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
2024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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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龙岩市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规划 |
市水利局 |
2024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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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龙岩市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政策 |
市工信局 |
2024年6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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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龙岩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 |
市城市管理局 |
2024年8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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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龙岩市汀江流域产业发展规划 |
市发改委 |
2024年12月底前 |
|
6 |
龙岩市民宿管理办法 |
市文旅局 |
2024年8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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