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2024年4月15日市政府办公室公布了《龙岩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因部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发生变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市民政局、财政局承办的《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调出目录。
二、将市城市管理局承办的《龙岩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专项规划》名称调整为《龙岩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专项规划(2024—2035年)》,完成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底前。
三、将市文化和旅游局承办的《龙岩市民宿管理办法》名称调整为《龙岩市促进民宿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完成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底前。
四、将市工信局承办的《龙岩市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政策》名称调整为《龙岩市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十二条措施》。
附件:龙岩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龙岩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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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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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龙岩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专项规划(2024—2035年) |
市城市管理局 |
2024年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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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龙岩市促进民宿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 |
市文旅局 |
2024年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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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十二条措施 |
市工信局 |
2024年 6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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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龙岩市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规划(2022—2035年) |
市水利局 |
2024年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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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龙岩市汀江流域产业发展规划 (2024—2035年) |
市发改委 |
2024年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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