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办〔2025〕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2025年度龙岩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四、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对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印证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度龙岩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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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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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编制《龙岩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市发改委 |
2026年 6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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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定《龙岩市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
市生态 环境局 |
2025年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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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编制《龙岩市加快教育强市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5年)》 |
市教育局 |
2025年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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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修订《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原文号龙政办〔2017〕212号) |
市住建局 |
2025年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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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制定《龙岩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 |
市人社局 |
2025年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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