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岩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总结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自学习教育启动以来,该院紧扣“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一体推进学、查、改,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深化理论武装,抓实学习教育。该院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部署,组建工作专班,抓实理论武装。充分发挥党组领学促学作用,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交流,院领导带头讲授专题党课。依托闽西红色资源,组织干警赴古田会议纪念馆、张鼎丞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3场,引导检察人员在传承红色基因中树牢正确政绩观。通过检察教育培训网、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组织参加线上学习400余人次,推动学习入脑入心。用好正反面典型案例,引导干警镜鉴自省、见贤思齐,筑牢思想根基。
强化问题导向,抓实整改整治。该院坚持边学习、边查摆、边整改,动真碰硬、举一反三,深入查摆政绩观偏差方面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举措、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定期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加强审核把关,确保改彻底、改到位、见实效。6个查摆问题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坚持开门纳谏,院领导带头深入基层检察院、企业,通过调研走访、座谈交流、12309平台等渠道收集各界意见,常态化开展检察听证136件次,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群众监督。
坚持学用结合,注重成果转化。该院深化“风展红企”“紫金花”生态检察品牌建设,2件案例获评全省专项监督优秀案例,1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紧盯食药、社保、医疗、就业等重点领域,聚焦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和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强化民生司法保障。落实司法救助54.5万元,未成年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实现“双下降”。办案质效持续向好,审查起诉办案时长大幅压缩,14个案例入选最高检、省检典型案例。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修订4件,新出台《检察人员履职正负面评价清单》等规定4件。
市检察院将持续巩固学习教育成效,坚持常态化学用贯通,抓实整改“回头看”,把正确政绩观融入法律监督全过程,从严管党治检,持续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把学习成果转化为高质效检察履职的实效,做到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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