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 间: | 2025年9月2日 | 地 点: | 人民会堂南区101新闻发布厅 |
| 发 言 人: | 龙岩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戴宇明 | ||
| 时 间: | 2025年9月2日 | ||
| 地 点: | 人民会堂南区101新闻发布厅 | ||
| 发 言 人: | 龙岩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戴宇明 | ||

【主持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融媒体中心党委书记 高营光】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各位出席由龙岩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检察公益诉讼龙岩实践”新闻发布会。
【高营光】为了让社会各界详细了解“龙岩市检察机关开展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公益诉讼”有关情况,我们在此召开新闻发布会。非常高兴邀请到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戴宇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邱韬,长汀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晏兴亮,连城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治雄。
【高营光】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人民网、中国改革报、中国网、福建日报、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法治报、东南网、福建质量管理杂志、市融媒体中心、市人民政府网、新罗区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记者朋友。
【高营光】首先,请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戴宇明同志介绍龙岩市检察机关开展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公益诉讼的有关工作情况及优秀案例。

【龙岩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戴宇明】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大家好!今年是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实施十周年。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包括福建在内的13个省份开展公益诉讼试点,龙岩作为福建省首批试点的5个设区市之一,率先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十年探索,十年耕耘,龙岩市检察机关主动融入我市工作大局,聚焦民生福祉,办理了一批有代表性的高质效公益诉讼案件,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龙岩经验:《龙岩检察“紫金花”:公益诉讼助力生态修复治理》入选福建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获评第五届“推进机制活、建设新福建”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二等奖,办理的15件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例和优秀案例。在此公益诉讼十周年之际,市检察院会同市文旅局共同举办“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检察公益诉讼龙岩实践”新闻发布会。接下来,我将结合近年来办理的优秀案(事)例,向大家介绍我市检察机关开展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有关情况。
【戴宇明】2020年以来,龙岩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红色资源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珍贵资源,保护是首要任务”的要求,依法能动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立案办理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57件,磋商70件,召开公开听证23件,制发检察建议86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推动相关职能部门申请专项修缮资金5000万余元,对重要战役旧址、烈士纪念设施、英雄故居等红色文化遗存实施修缮、重建工程55处,完善标识牌73处,整改周边环境、消除安全隐患400余处,改扩建烈士集中安葬区6处,集中迁移零散烈士墓1300余座。具体做法和成效如下:
【戴宇明】一、全力推进,融入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大局
【戴宇明】一是落实专项立法。2017年,我市在全国率先以设区市的名义出台了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地方性法规《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推动我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将包括办理红色文化遗存、英烈权益保护在内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列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范围。我市检察机关积极向各级党委、人大汇报检察公益诉讼和红色资源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争取最大支持。市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形式,提请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红色文化遗存保护专题视察,提出意见建议11条,促成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规划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
【戴宇明】二是开展专项行动。市检察院立足闽西革命老区党史事件多、红色资源多、革命先辈多的实际,重点关注独具闽西特色的红色文化遗存管护情况,围绕烈士墓(园)、英烈故居、长征文物等革命遗址遗迹,先后部署开展红色文化遗存保护、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央红色交通线旧址保护、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推动文旅部门规划修缮方案27个,申请专项修缮资金5000万余元,消除安全隐患36处。
【戴宇明】三是全面摸排线索。市县两级检察机关通过主动走访文旅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史方志研究室、有关乡镇基层政府,结合筛查“e龙岩”报道、征询专家意见、询问周边群众、查阅文史资料等方式,实地查看红色文化遗存保护现状和受损情况,对全市红色资源分等级、分类别摸清底数,累计寻访红色文化遗存94处、烈士纪念设施657处,散葬烈士墓1030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80处,及时发现管理不善、过度商业旅游开发等问题。
【戴宇明】二、强化监督,推动红色文化遗存系统治理
【戴宇明】一是发挥一体优势。针对我市境内60处中央红色交通线旧址横跨多个县区,点多面广、产权复杂,修缮保护难度大等问题,市检察院以交办线索为引领、以自办案件为示范,在指导各基层检察院办案的同时,通过提出检察建议、召开圆桌会议、完善工作机制等方式,共同查找保护不力原因,两级检察机关一体推动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抢救性修缮和常态化保护的修复方案,完善并上报《中央红色交通线旧址(龙岩段)保护利用规划》,投入修缮经费361万余元,修复红色文物50余处,该案入选最高检专刊典型案例。
【戴宇明】二是注重分类施策。我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立足“可诉性”标准,精准规范运用监督方式,针对红色文化遗存内部环境杂乱、未设立文物保护标识等问题,启动磋商程序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整改。对涉及部门较多、资金投入大、整改周期长的保护难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领域专家、“益心为公”志愿者进行公开听证和专家论证,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落实监管职责。连城县检察院针对县级革命文物保护单位红军东方军标语遗迹群保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邀请人民监督员、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公开听证会,促成县文旅局完成规划修缮方案,修复红色文物7处,推动县政府投入200万元专项维护资金,并建立“连城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专家库”。漳平市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为烈士纪念设施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进一步规范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开发、利用工作。永定区检察院针对属地政府在收到检察建议后未全面履职,致使福建省第一批革命文物“观音楼”存在外墙脱落等安全隐患问题,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请被告全面履行文物保护职责,消除文物安全隐患。
【戴宇明】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注重将红色资源保护与秀美乡村建设融合起来,在世界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重要机构旧址等文物文化遗产所在地设立检察联络点、监督岗4个,市检察院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方志研究室、市文旅局等部门制定中央红色交通线旧址保护利用暨成果转化行动方案,成立革命旧址守护联盟,建立线索交流、办案联动、日常沟通、宣传培训等工作机制,推动完善旧址展陈、挖掘旧址故事,打造红色文化研学教育和旅游线路,推进红色文化遗存保护从“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转变。
【戴宇明】三、协同共赢,凝聚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合力
【戴宇明】一是强化区域协作。龙岩地处闽粤赣交界处,作为原中央苏区所在地检察机关,市检察院联合江西赣州、广东梅州两地检察院开展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实地查看交界处旧址管护情况,就线索移送、联动调查、业务培训等达成共识。指导长汀县检察院牵头江西省瑞金市检察院会签《关于加强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工作的协作意见》,重点加强长征相关的重要会议遗址、纪念设施、重要人物故居的跨区域保护利用,做到跨省、市、县检察履职“一盘棋”。
【戴宇明】二是加强检行联动。市检察院先后牵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司法局建立英雄烈士保护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配合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日常协作、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确定全市91处烈士纪念设施作为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建立“红色文化教育+社区矫正公益劳动服务”模式,常态化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护、烈士纪念祭扫等公益活动。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针对散葬烈士墓管护不到位、周边环境杂乱等问题,开展全市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整改问题408处,促成签订散葬烈士墓集中迁移协议1350份,推动长汀县成立全省首个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戴宇明】三是推进社会参与。市检察院与长汀县检察院联合福州军事检察院建立军地检察协作机制,在福建军区机关旧址、中央红色交通线入闽第一站伯公凹遗址等地挂牌设立“赓续红·检察守护站”,聘请志愿者担任“红色守护人”。推动增设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公益性服务岗位,定期通过社会公益团体志愿活动、中小学生社会实践等形式,开展清扫维护、悼念瞻仰红色文化遗存活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保护格局。借助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平台,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最高检组织的庆祝建党一百周年“走近一线检察官”微直播活动,向全网直观展示我市检察机关对何叔衡烈士纪念馆等红色文化遗存问题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的履职情况,相关话题总阅读量超12.4亿人次,讨论量超131万次。借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机会,我院将向社会公开发布我市检察机关近年来办理的4件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公益诉讼优秀案例,在刚才的通报中已经作了介绍,具体情况大家可以参阅下发的书面材料。
【戴宇明】各位记者朋友们!去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强调“要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建好长汀、宁化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深化革命史料和革命文物研究阐释”。今年3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首次将检察公益诉讼明确纳入法律框架,标志着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正式成为公益诉讼的法定领域,这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也增强了我们履职的信心。我们将以公益诉讼制度实施十周年为新起点,深入贯彻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为我市红色资源提供更加全方位、高质量的检察保护方案,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多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文物保护成果。
【主持人】非常感谢戴宇明副检察长的介绍。
【主持人】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提问的记者朋友请先举手示意,应邀提问时请自报所在的新闻单位,现场答问现在开始。
【记者】戴检您好!我们关注到,我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职能,协同相关部门推动实现红色文物的系统保护,请问检察公益诉讼在保护我市红色文化遗存方面有什么独特优势?
【龙岩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戴宇明】建立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也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检察公益诉讼是督促之诉,也是协同之诉。一方面,我们依法履行公益诉讼的监督职能,对于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标识不规范、内部或周边环境不协调、消防措施不到位等问题,通过磋商程序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整改。对于红色文化遗存破损、管护不到位,且多个监管部门之间职能交叉不清,修缮资金大的难题,我们组织相关监管部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领域专家召开圆桌会议,厘清各方职责,形成整改方案,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全面履职。对于被监督单位在收到检察建议后仍怠于履职,红色文化遗存缺乏管护或修缮停滞不前致使公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情况,我们则对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协同履职优势和预防性功能,对于红色文化遗存地域分布广、保护难度大,仅靠单个主管部门难以承担的情况,我们通过建立健全长效协作机制等方式,凝聚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履职合力,助推系统综合治理。
【主持人】感谢市检察院戴宇明副检察长的回答,下面继续提问。
【记者】刚才通报中提到连城县检察院在保护红军东方军标语遗迹群工作中取得了积极成效,请问检察机关是如何通过个案办理推动实现红色文化遗存长效保护?
【连城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李治雄】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红色文化遗存更是见证和传承红色基因的“活化石”。连城县检察院以红军东方军标语遗迹群保护为落脚点,深耕县域内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工作,以法治之力守护红色文脉。
【李治雄】一是找准“小切口”,推动“大治理”。立足连城红色资源丰富的特色,持续开展“检护文脉”、守护“红色交通线”等小专项治理,通过常态化开展“回头看”,推进红色遗存保护落到实处。创新探索“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办案路径,推动完善相关行业、领域治理体系,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李治雄】二是扩大“朋友圈”,共绘“同心圆”。坚持一体履职,完善内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等协同机制,促进检察业务融合发展。搭建跨部门联动共治平台,深化与文旅、财政、住建等部门协作,凝聚保护合力;聘用“益心为公”志愿者、“特邀检察官助理”,借助专家外脑补强专业支撑;借力电视、报纸、“两微多端”,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宣传,提升群众保护意识。
【李治雄】三是打造“强引擎”,提升“硬实力”。强化党委领导,建立“执法监督+法律监督”工作机制,构建县委政法委牵头抓总、多方积极参与的执法司法监督工作格局,增强监督“硬气”。建立“代表建议+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既争取人大监督支持,又为代表履职提供案例参考和实践样本,厚筑监督“底气”。
【主持人】感谢连城县检察院李治雄副检察长的回答,下面继续提问。
【记者】我们关注到,长汀县检察院发挥一体办案优势,推动解决了一批革命文物受损问题,请问检察机关是如何通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推动红色文化遗存的保护利用?
【长汀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晏兴亮】感谢记者朋友提问。我们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的指示批示精神和最高检的决策部署,努力以高质效一体化办案助力红色文化遗存保护。
【晏兴亮】一是强化纵向联动,形成上下一体协同发力。由省检察院统一部署专项监督、发布办案指引,市检察院加强办案指导与协调监督,基层检察院开展调查取证等具体办案工作,三级检察机关紧密配合、整合办案资源,在各级人大、党委政府共同体关心支持下,有效破解红色文化遗存跨区域分布、产权复杂、资金短缺的难题。
【晏兴亮】二是促进横向协作,推动军地检察深度融合。我们与解放军福州军事检察院通过联合运用调查、公开宣告送达、磋商会谈、制发检察建议等多样监督手段,合力加强对涉军红色文化遗存监督,提升在文物史实价值挖掘、保护效果评估等工作环节的专业性。
【晏兴亮】三是推动内外协同,构建多元共治格局。我们主动对接文旅、司法、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落实线索移送、数据共享、执法司法衔接等协作机制,创新设立红色文化遗存清扫志愿服务岗位,确保日常维护监管到位,实现从办理一案到治理一域的公益保护格局。
【主持人】感谢长汀县检察院晏兴亮副检察长的回答,下面继续提问。
【记者】邱局您好!我们关注到,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制度体系,强化文物安全责任,为文旅部门夯实了履职依据,请问近年来文旅部门在推动红色文物保护方面取得哪些工作成效,同时,请介绍下一步有哪些工作举措?
【龙岩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邱 韬】近年来,市文旅局、文物局相继部署开展了“红军标语”普查、革命文物名录调查、中央红色交通线旧址调查、全市革命文物调查、新泉整训红色资源调查、红色法治文物资源调查、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遗址和长征文物调查,联合开展了红色金融、红军学校、红军医院等五个专题的普查调研,厘清我市红色文化资源类别和分布情况。围绕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规划、本体维修、保护范围内的周边环境整治、三防等项目工作,我局积极谋划,保持“建成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滚动发展态势。2021年争取到位革命文物保护专项资金4300万元,实施完成31个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22年争取到位专项资金1530万元,实施完成26个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23年争取到位专项资金2495万元,实施36个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24年争取到位专项资金3465万元,实施28个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25年争取到位2910万元,拟实施21个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
【邱 韬】2021年起,市政府设立了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四年来共投入915万元对59个红色文化遗存保护项目进行了补助。截至2025年7月,龙岩市国保、省保、县保红色文化遗存的修缮保护率已分别达到100%、85%、65%。
【邱 韬】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统筹做好全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首先,推动7个县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工作规划》省级评审与批准工作,加强红色资源修缮保护与展示利用,传承红色基因,促进全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再上新台阶;其次,重点做好古田会议旧址群、才溪乡调查旧址群、长汀革命旧址、中央红色交通线旧址等国保红色旧址保护,提升活化利用水平,弘扬革命文化,彰显闽西厚重的红色文化氛围;第三,用好用活革命文物资源,充分发挥博物馆(纪念馆)馆藏革命文物资源作用,利用重大节庆举办主题鲜明的革命文物展览,常态化开展“五进”活动,让红色文化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乡村、进机关,讲好闽西红色故事,赓续红色血脉,为龙岩革命老区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文物力量。
【主持人】感谢市文旅局邱韬副局长的回答。
【主持人】鉴于时间关系,记者提问到此结束。感谢记者朋友们的提问和各位领导同志的详尽回答。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目的就是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市检察机关将紧跟新时代发展,紧贴百姓需求,围绕“打好五张牌、建设新龙岩”工作部署,步履不停,耕耘不辍,形成更多更实更优的公益保护成果。我们希望通过记者朋友们的生花妙笔和精彩镜头,更好地展示我市检察机关聚焦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身边事,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的工作情况,号召更多的社会力量投身公益保护事业,共同守护绿水青山,深化红色文化遗存等重点领域保护,进一步激发我市“红色、绿色、古色、金色、蓝色”优势,为推进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主持人】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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