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人才办、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科技局、金融监管支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关单位:
为强化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服务,赋能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现将《龙岩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龙岩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科学技术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龙岩监管分局
2026年5月19日
龙岩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福建省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企业创新发展若干举措》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融资增信作用,推动我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创新融资产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一)开发知识产权专属信贷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属产品,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重点支持龙岩市“2+4”工业产业增资扩产,针对企业差异化需求,制定专属普惠金融服务方案。鼓励商业银行基于各类知识产权进行组合质押融资,对企业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进行打包组合质押融资,以“订单+专利质押”“信用+专利质押”“固定资产+专利质押”等融资模式,拓宽企业多元融资渠道。引导银行业机构发挥数据要素价值,自主创设或联合“金融云”等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开发更多适合科技型企业的信贷产品,上线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专区,缓解科创企业融资难题。支持融资担保机构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有效模式和路径,畅通知识产权价值转化渠道。(责任单位:龙岩金融监管分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探索数据知识产权等新型质押融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将数据知识产权、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纳入质押范畴。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数据知识产权质押专属产品,支持企业以合规登记的数据资产获得融资,助力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龙岩金融监管分局)
(三)拓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与保险业务。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业务,鼓励企业将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打包,通过资产支持证券等方式在资本市场融资。推动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创新,重点结合我市“新新有机”工业主导产业与市外高校、科研院所的对接合作,推广“先试用后付费”专利转化费用损失保险、侵权责任险等险种,为引进外部技术成果进行转化应用的企业提供风险保障,降低转化失败带来的费用损失风险。(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龙岩金融监管分局、财政局)
(四)创新“科技信贷”服务模式。鼓励金融机构聚焦科技型企业特性,以“技术账本”、研发投入等为核心授信因素,创新“科技信贷”产品,推动“技术流”转化为“资金流”。支持科技型企业通过知识产权并购、重组及上市融资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龙岩金融监管分局)
二、优化质押评估登记,提升融资服务效率
(五)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制。推广实施《专利评估指引》国家标准,支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发智能化评估工具。鼓励商业银行建立内部评估体系,对单笔一定额度以下贷款可采用内部评估或银企协商方式。鼓励商业银行对于单笔1000万元以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通过内部评估或者银企协商形式确定价值。支持有条件的银行业机构探索用知识产权整体评价替代价值评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龙岩金融监管分局)
(六)优化银行内部管理机制。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考评。支持银行制定专项政策,在授权、考核、免责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银行在园区设立专营机构或服务点,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基层激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龙岩金融监管分局)
(七)推广质押登记线上办理。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推广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无纸化办理,引导创新主体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在线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推动银行业机构全流程无纸化代办专利质押登记,督促辖区内银行业机构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加强业务培训,实行专用账号、专人管理,实现代办质押登记业务节点全流程可追溯。用好商标服务窗口,提升商标权质押登记便利性,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龙岩金融监管分局)
三、完善工作机制,推动金融资源赋能
(八) 鼓励参与创业合伙人项目。鼓励银行业机构积极参与“创业合伙人”项目,为带技术、带成果在岩创业的人才团队提供定制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对以技术入股成立企业的创业合伙人项目,探索基于其知识产权未来收益权的融资模式,推动技术成果加速落地转化。(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龙岩金融监管分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九) 推动银行与重点产业链“一对一”结对服务。引导市内主要银行业机构,根据自身业务特色与资源优势,与我市各条县域重点产业链、“矿业+”产业链建立“一对一”或“一对多”的结对合作机制。通过定制专属知识产权综合金融服务方案、设立专项信贷额度、提供优惠利率、优先审批通道等措施,支持产业链内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融资,推动更多优质产业项目获得金融支持。(责任单位:龙岩金融监管分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丰富信贷产品并衔接人才金融政策。支持银行业机构针对企业购买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专利等知识产权,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贷等相关信贷产品。对符合条件的银行及信贷产品,按程序推荐纳入市金融支持人才信贷贴息合作机构及产品范围,享受相关贴息政策。(责任单位:龙岩金融监管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
(十一)建立质押融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白名单”制度,将各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专利产业化样板培育入库企业等纳入重点支持范围。对发生严重失信、项目终止、骗取资金等情形从人才贴息“白名单”中及时移出的主体,同步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白名单”中移出。强化部门协作,定期向金融监管机构推送“白名单”,鼓励地方金融平台与知识产权机构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人才办、龙岩金融监管分局)
(十二)加大财政资金奖补力度。市市场监管局积极争取省级以上资金支持,对专利质押方式获得贷款并还清贷款的创新主体,通过审核的,给予一定比例贴息。(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四、健全服务保障,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十三)建立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成立由市委人才办、财政、科技、金融、市场监管等部门参与的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科技局、龙岩金融监管分局)
(十四)加强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宣传。通过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知识产权宣传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入园惠企”等载体,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宣传。市级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要切实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适时发布促进龙岩市知识产权金融高质量发展倡议,结合实际开展工作培训、经验交流、案例推广。(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龙岩金融监管分局)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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