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
来源: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02-14 11:33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认真贯彻《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意见》《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服务大局、坚持聚焦重点、坚持服务全链条、坚持普惠服务与重点服务并重,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制度模式标准化、实施运行规范化、办事程序便利化,在强化普惠服务保障的同时,进一步突出服务重点,以促进和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支撑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为目标,完善普惠可及、支撑重点的多层次、多元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不断优化知识产权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二、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制度模式标准化

  (一)加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制度化建设,依据地方事权编制发布本地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相应办事指南,引导和支持区域内公共服务机构制定发布个性化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加大对公共服务机构管理,定期梳理区域内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公共服务开展情况,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二)加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动态管理和推广应用。加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动态调整服务事项清单内容。根据工作实际集中宣传展示公共服务机构共性及个性化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便利社会公众获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指导和督促区域内公共服务机构按照共性服务事项清单内容提供公共服务,不得拒绝提供共性服务事项清单中明确的服务事项。

  三、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实施运行规范化

  (三)规范业务服务窗口。深化“一站式”服务和“一网通办”,加强行政服务中心惠企窗口(知识产权)、商标业务受理窗口“知创龙岩”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上杭县工业园区、龙岩大学科技园、龙雁组团等工作站建设,提供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相关业务咨询服务,实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窗口办理全覆盖。探索在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增加商标注册信息查询、商标申请事先检索等相关服务。主动公开办事流程及服务监督评价渠道,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

  (四)规范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线上线下并行提供服务,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多样化办事需求。对已实现线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要同步提供线下办事服务,由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办理渠道。申请人在线下办理业务时,不得强制要求其先到线上预约或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五)规范开展服务评价。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坚持评价人自愿自主评价原则,不得强迫或者干扰评价人的评价行为,确保评价数据客观、真实。做好评价结果运用,形成评价、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衔接的服务评价机制。依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等节点及时采集创新主体的问题需求,针对性研究并匹配服务资源,更好贴近创新主体,呼应创新需求,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四、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办事程序便利化

  (六)优化知识产权业务办理流程。按照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的要求,系统梳理优化市、县事权范围内知识产权业务办理流程。加强政务数据共享,原则上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事项免于提交证明材料、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七)推动关联事项集成办。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的要求,推动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市专利奖、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及省知识产权项目上报推荐等各类知识产权业务集成办理。依托区域政务服务中心的资源集聚优势,推动知识产权业务与企业设立、企业登记事项变更等全生命周期关联性强的其他部门业务集成办理。

  五、进一步突出服务重点

  (八)强化对重点产业的服务支撑。针对龙岩“2+4”工业产业,特别是有色金属和机械装备两大主导产业,鼓励公共服务机构形成套餐式知识产权服务方案,集成信息检索、专利导航、专利转移转化等全流程公共服务,强化对核心技术攻关的服务支持,支撑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发挥新罗、永定、上杭、武平等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带动作用,在县域内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在重点产业园区和科技园区建立服务机制,实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重点园区全覆盖。

  (九)强化对科技型企业的服务支撑。加强对科技型企业的知识产权培训,指导企业制定知识产权管理规划,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质扩面,帮助企业解决研发创新和专利转化过程中的资金问题。多渠道加强知识产权供需对接,促进专利开放许可和转移转化,加速专利产业化。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针对高成长性中小企业重点需求,匹配服务资源,加快打造以专利产业化为成长路径的中小企业。

  (十)强化对知识产权全链条的服务支撑。积极探索、不断拓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领域,聚焦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效能管理,整合服务资源,丰富服务内容。在强化知识产权源头保护、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推动产业发展强链增效等方面强化公共服务支撑和信息化保障,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与保护体系、运用体系协同发展,形成合力。

  六、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保障和政策支持,结合区域发展实际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将意见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规范对公共服务机构管理,定期汇总区域内公共服务机构公共服务开展情况,建立服务台账,将服务开展情况作为基本依据,及时督促指导服务效能发挥不明显的公共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十二)加强宣传推广。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政务服务网站、政务新媒体、实地走访等向社会公众及时宣传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成效。要及时总结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成效,我局将择优向省知识产权局报送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

  (十三)加强人才保障。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多渠道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培养,强化学校教育和在职培训,畅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培养、评价和成长的职业化通道。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指导和帮助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培养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专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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