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5年一季度提振消费稳外贸稳外资招商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龙岩市商务局 时间:2025-06-19 09:39

  各县(市、区)、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商务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推动2025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和《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一季度提振消费稳外贸稳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大力提振消费、稳外贸稳外资、招商引资,力争2025年一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总额增长5.5%以上,外贸出口增长5%以上,实际使用外资增长5%以上,新签约5亿元以上产业项目15个以上,努力实现商务经济良好开局,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实施提振消费春季专项行动

  1.开展新春跨年促消费活动。各县(市、区)要抢抓春节、元宵等重要消费旺季,以“全闽乐购·跨年焕新·万商云聚惠龙岩”为主题,省市县联动,政企银联合、工商农旅体协同、线上线下融合,组织开展年货节、消费促进月、“福见福品·每日送福”“老字号送福上门”“游购乡村欢乐大集”等线上线下主题促消费活动100场以上。

  2.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快完成2024年度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的审核拨付、绩效评价、结算清算工作。持续开展汽车、家电、手机等数码、家装厨卫、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同时要协同相关部门积极对接国家、省、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最新政策,推动更多优势产品、产业纳入政策补贴范围,促进“两新”带“两优”;优化政策设计、补贴程序、兑付方式,扩大政策受益面,提高线上线下参与商户覆盖面,推动资金加速直达企业和消费者,确保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及时使用、发挥效益。

  3.实施新车购置补贴活动。支持各县(市、区)开展汽车促消费活动,统筹安排省级商务发展资金,对消费者购买乘用车新车,按照车身价(购车发票金额)给予分档补贴,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补贴1000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补贴2000元,2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补贴3000元,30万元(含)以上补贴4000元。新车购置补贴可与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政策叠加享受。

  4.开展服务消费季活动。落实好省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举办山茶花新春年货节、漳平永福花卉大集、老字号年货节等主题促消费活动,鼓励依托平台载体或结合省内外重点展会、开展美食嘉年华、“一县一桌菜”活动,安排100万元发放“龙岩有口福”餐饮消费券,激发春节消费潜力。

  5.大力发展首发经济。充分发挥省级商务发展资金政策带动效应,发展我市首发经济,鼓励各县(市、区)开设品牌首店、举办首发首秀首展等活动,推广新消费场景。支持“老字号”和新消费品牌跨界合作,大力发展首发经济,促进国货“潮品”消费。鼓励我市地产名特优产品开展“福品首发”、新品发布会等活动,支持各县(市、区)在商圈、步行街等消费集聚区打造“福品”展示展销中心,打造“福品”消费场景,提振消费。

  二、推动外贸稳中提质

  6.支持拓展多元化市场。摸底企业全年及一季度意向参加全球和新兴市场重点展会名单,争取更多企业意向展会列入省商务厅“福品销全球”活动名单。用好各级财政资金,实施外贸企业全球行,对参加境外线下展会的企业给予补助。

  7.大力发展外贸新业态。积极推动跨境电商、外综服、二手车出口等新业态稳规模提质量,加大力度推进“外综服+跨境电商”模式,推动更多跨境电商数据回归。鼓励建设跨境电商海外仓。推动宏武信和、澳德瑞供应链等二手车出口企业充分挖掘二手车的国际潜在市场,稳步提升出口规模。

  8.加大外贸金融支持。鼓励年出口700万美元及以下的小微出口企业通过“单一窗口”投保出口信保,享受省级财政全额补助,稳定企业预期。支持企业开展外汇避险业务,拓展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覆盖面,优化运营汇率避险“公共保证金池”,为企业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提供保证金支持。

  9.凝聚外贸工作合力。用好外资外贸企业圆桌会、关贸联席会等制度,开展“外贸企业新春行”活动,及时了解外贸企业订单情况及政策诉求。加强与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衔接,提升融资、信保、退税、外汇等支持保障力度。推进通关便利化,帮助企业享受厦门海关近期出台的六十五条政策举措,培育更多的海关高认企业。

  三、促进外资保稳扩量

  10.促进外资企业加快到资。从省级专项资金中对新设(含增资)外资项目(不含房地产业)外方于2025年一季度实际到资达300万美元及以上,用于服务福建经济建设的,将按照不高于1%比例给予支持,最高奖励1000万元。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类外商投资企业资金到位当月需向所在地市级商务部门报备。

  11.提升制造业引资水平。从省级专项资金中对新设(含增资)制造业外资项目外方于2025年一季度实际到资1000万美元及以上,用于服务福建经济建设的,按照不高于1.5%比例给予支持,最高奖励1000万元。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12.支持多形式开展招商引资。充分利用春节乡贤返乡契机,开展“春节走访”活动,通过“以商招商”,积极宣传龙岩,吸引投资。配合召开新春企业家恳谈会等全市招商活动,举办长三角、珠三角等招商推介会,力争一季度新签约5亿元以上产业项目15个,推进一季度招商引资开好局、起好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