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来源: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时间:2022-03-21 15:31

各窗口:

  根据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管理的通知》(闽审改办〔2021〕5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闽审改办〔2021〕9号)精神,经管委会研究,进一步强化中心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效率,争取2021年省对市绩效考评取得好成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办事指南准确度

  逐项检查线上、线下《办事指南》要素是否齐全、规范,动态做好维护管理。登陆内网“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办事服务类)”,认真阅读事项要素填写相关说明,更改调整各页签栏目内容,同步事项至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系统,再登陆互联网“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查看、核对是否更改、调整到位。

  1.基本信息页签。根据实际情况,将“审批结果名称”“审批结果说明”填写完整,并上传“审批结果样本”。

  2.申请方式页签。(1)跑一趟及以上的事项“必须现场办理原因”原则上不能空,可填写“需要核实身份”“需现场拍照”“需本人签字”等。(2)已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大厅的事项要勾选“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服务承诺到现场次数(含领取结果) ”选择1趟及以上的,要填写“服务承诺到现场次数说明”。(3)“申请账户要求”要按照实际情况勾选。(4)“其他”栏,按实际情况进行配置。

  3.时限配置页签。(1)办理流程有特殊环节的要在“承诺时限说明”栏中注明是否包含特殊环节所需时限。(2)“法定时限说明”不能只填写数字,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如实填写,如:根据《×××法》规定,法定时限为×××工作日。法律法规未作明确规定的,可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

  4.办公指引页签。(1)进驻实体大厅事项的“受理地址”要按照国办函〔2016〕108 号文件要求必须配置街道名称、门牌号、房间号、窗口号,不能填写后方单位的地址。例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龙岩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一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3号窗口,具体到窗口号。(2)“办公时间”统一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全年统一)”。周六上午提供服务的事项统一为:“周一至周六上午: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全年统一)”。(3)“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必须带区号,不能是窗口后方单位的电话,咨询电话应填写窗口可打通的电话,投诉电话应写:0597-2529222;0597-12345。(4)“交通指引”可填写:“乘坐1、8、26、33、35、39路公交车在“市行政中心站”下车,9、13、20路公交车在“交通银行”站下车,18、27、32路公交车在“家和天下(文行灯饰)”站下车,再前往龙岩行政服务中心。”

  5.申请材料页签。(1)申请材料“来源渠道”为“政府部门核发”或“其他”的,要注明具体来源机构名称,如“来源渠道:政府部门核发;机构名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2)申请材料“来源渠道”为“申请人自备”的,要提供最新的本市适用的空表、样表,不上传其他地市的。样表、范稿可将规范的办件遮盖身份信息、公司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不宜泄露的信息后拍照上传。(3)“材料备注”要注明该事项受理所需材料的份数以及是否需要签字盖章。(4)“收取方式”和“介质要求”内容要匹配,符合逻辑,如“收取方式选择‘上传’,介质要求就要选择‘电子文档’”。(5)勾选了“电子证照”的,要在“材料备注”中注明:“若无法获取电子证照,需提供原件核验。”

  6.邮递服务页签。(1)“收件地址”要具体到楼层、窗口号。(2)“邮寄办是否收费”要如实勾选,并与“清单配置”页签中的内容相一致。

  7.办理流程页签。(1)“办理流程”内容及要点要准确明晰,如“环节名称、步骤名称、办理人员信息、办理时限、审查标准、办理结果等”信息内容要完整准确。(2)“办理流程”不超过3个环节,“制证与送达”除个别复杂事项外,该环节包含在“决定”环节中,无需勾选。(3)含有“论证评估、现场勘察、征求意见、上报待批、社会听证、审查公示、通知缴费、专家评审”等特殊环节的要如实配置,并在“时限配置页签”的“承诺时限说明”中填写:“不含特殊环节×××个工作日。”

  8.常见问题页签。除行政许可事项外的其他事项,也要将群众和企业经常咨询的《办事指南》中未注明的其他问题,进行准确规范解答,并在该页签中配置,方便群众和企业在省网上办事大厅查阅。

  9.加大电子办事指南的宣传运用。每天安排专人扫描展板上公开的二维码,检查链接是否可用,要素是否调整到位,帮助群众、企业快速、便捷获取最新办事指南信息。

  二、落实规范化管理制度

  大力践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理念,从群众和企业的角度想问题、办事情,进一步强化中心规范化管理,落实“窗口无否决权”、帮(代)办、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等制度,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就能办成事。从7月份起,中心管委会将落实规范化管理制度的内容列为月度“红旗窗口评比”中“工作完成情况”的加分项,该项封顶3分。每月底由窗口将加分申请及佐证材料提交业务科核实。

  1.落实“窗口无否决权”制度(封顶1分)。(1)每5份规范的“一次性告知单”加0.5分,该小项封顶1分。(2)每2份流程规范的“疑难事项审批表”加0.5分,该项封顶0.5分。不予受理原因不明确的、未向申请人反馈的、否定报备未及时审核的不加分。该项通过调取系统数据进行核实。

  2.服务特殊群体(封顶1分)。窗口配合总咨询台服务70周岁以上老年人、文化程度较低人员、视力听力等残障人士、孕妇、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台胞台企等特殊群体,评价非常满意,每5人次加0.5分,封顶1分。该项通过查阅总咨询台帮(代)办登记表、“绿色通道”登记表、办件档案、照片等资料进行核实。

  3.落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封顶2分)。及时在省网上办事大厅配置“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公布事项清单,通过梅州、赣州、吉安等地“跨省通办”专窗实现异地代收后,寄回相关窗口办理;或指导梅州、赣州、吉安等地外省来岩人员利用我市“跨省通办”专窗代收,邮寄回梅州、赣州、吉安等地相关窗口办理。每个实际办件加1分,该项封顶2分。通过查阅图片、代收材料、办件档案、截图、邮寄单等资料进行核实。

  4.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封顶2分)。按“背景描述、创新亮点、主要做法、主要成效”规范格式提交改革创新典型经验材料,通过了管委会审核并报送省、市相关部门的,每份加1分;被省级及以上部门采用的,每份加2分。相同内容的只加分一次,该项封顶2分。

  三、按照标准开展审批

  在实际办件中要按照公布的办事指南开展审批,严禁标准和执行“两张皮”现象。

  1.按照授权开展审批工作。应由单位分管领导审批的由单位领导审批,严禁窗口工作人员一人用多个账号进行审批。单位领导审批办件时间应与单位领导到督查科签到时间相一致。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时间、审批科长审批时间、单位领导审批办件时间要有合理的间隔,符合办事流程。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外,统一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对外服务。

  2.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论证评估、现场勘察、征求意见、上报待批、社会听证、审查公示、通知缴费、专家评审”等特殊环节应由窗口组织开展,不得推脱给后方科室,造成“体外循环”。材料符合受理要求的、可以容缺受理的事项要出具“受理通知书”,不得反复要求群众、企业整改,增加跑动趟次。“受理通知书”“送达回证”中的地址要具体到门牌号、大厅楼层及窗口号,“送达回证”中的“送达方式”要如实勾选。

  3.压缩实际办理时间。不要满足于办件在承诺时间内办结,要通过统筹安排人员、采用技术手段、学习借鉴先进做法等途径,第一时间办结办件,能快则快,并督促县、乡对应部门提高办理效率,压缩实际办件的平均用时。要及时与省直部门沟通对接,了解考评动态,力争今年我市每个事项实际办件平均用时排在我省3名以内。

  省对市绩效考评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检查数据提取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18时。各窗口要早安排、早部署,定岗定人定责,确保全员培训到位,及早把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好,把办事指南更新调整到位。同时,应指导县级对应部门,推动市县协同、一体化抓好业务工作提升,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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