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政府网站普查抽查的通知》(闽政办函〔2016〕5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龙政办〔2020〕72号)要求,对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市大数据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三季度及9月份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第三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范围为我市登记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和登记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的所有政务新媒体,检查比例100%。其中,政府网站48个,合格网站48个,合格率100%;政务新媒体224个,合格新媒体224个,合格率100%。
(二)主要问题
1.个别网站未及时转载上级网站重要信息。截至9月30日,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共转载中国政府网、省政府网站重要信息6934篇次。其中,连城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等单位转载完成率比较低。
2.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仍然突出。经检查监测共发现255处表述性错误,长汀县人民政府网站、连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市林业局微信公众号出现严重表述性错误。“上杭文体旅游”“文旅连城”微信公众号等80个新媒体出现127处一般性表述性错误。其中“上杭文体旅游”微信公众号出现6处、“文旅连城”微信公众号出现4处。
3.网站日常运维保障有待加强。部分网站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形式单一。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未相关联;市林业局网站政策解读未见图解图标等形式。部分政府网站“调查征集”栏目长时间未更新,如: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网站“网上调查”栏目近1年未更新;市城市管理局“意见征集”栏目近1年未更新。个别网站专题专栏未及时更新,失效专题专栏未进行归档处理。
4.日常监管不到位。“古蛟新区旅游产业发展局”新浪微博、“漳平市电商办”微信公众号至今未注销。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保障。各主办单位要严格对标对表,落实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各栏目信息内容更新保障,严格落实《龙岩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发布审核规范》,做好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和发布等工作,全面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重点稿件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对已发布信息,要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坚持主办单位自查和主管单位复查相结合,紧盯关键问题,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确保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网站和新媒体安全、可靠运行。
(二)强化监管。各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国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关于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和省、市出台的相关规章制度,落实落细工作措施,规范推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对本次自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落实整改。同时,按照“日检测、周巡查、月自查、季通报、年考核”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和检查。
(三)强化责任。各主管主办单位要健全工作机制,全面履行建设、运维和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信息内容保障、创新发展和安全管理等工作,重点抓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互动交流、热点回应、便民服务等栏目的运维,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重要信息,积极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巩固拓展主流舆论阵地。对历史数据进行一次全面清洗,及时消除非法外链、暗链。
对本次被通报存在问题的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单位要高度重视,依照《龙岩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整改问责,整改问责情况请于10月28日前报市大数据局。
龙岩市大数据和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2年10月21日
(本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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