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补办学历证明书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补办学历证明书是指毕业生的毕业证书遗失后,可以申请补办学历证明书,不能补发证书。学历证明书内容与原证书基本相同,贴本人免冠照片,盖毕业学校印章并有编号。学历证明书和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概述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补办学历证明书是指毕业生的毕业证书遗失后,可以申请补办学历证明书,不能补发证书。学历证明书内容与原证书基本相同,贴本人免冠照片,盖毕业学校印章并有编号。学历证明书和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受理的条件

遗失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由龙岩市教育局印验颁发的,不含技工院校)。

申请材料

1.学历证明书(由毕业学校发给的,经学校审核,签章后的学历证明书还需贴一张二寸近期照片)。

2.学校盖章的招生录取花名册(由学校盖章的招生录取花名册,字迹清晰,印章齐全)。

3.学校盖章的毕业生花名册本人信息所在页。

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凡是电子证照库中存储的电子证照,申请人可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5.委托授权书(非本人办理)。

申请流程

携带相关材料至龙岩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三区无差别窗口申请。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7-2529176。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依据

1.《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

第三条 国家、省(区、市)、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具有统筹管理的责任。

2.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教职成〔2014〕12号  

第五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工作,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并使用学生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3.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闽教职成〔2018〕51号

 第三条 省教育厅负责统筹管理全省学校学生学籍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地和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省属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的学籍建立审核、学籍变更审核、学生毕(结)业认定等工作。 

常见问题

补办的毕业证明书效率一样吗?

学历证明书和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政策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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