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概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是指权利人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房屋所有权一并申请不动产登记。

受理条件

 

在已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合法建造完毕,已办理测绘成果备案手续,没有法律、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情形,申请材料齐全。 

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申请表(样表).doc

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申请表 (空表).doc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授权委托书(空表).doc

身份证件(样本).jpg

营业执照(样本).jpg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不动产权证书(已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4.地籍调查成果

5.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规划条件核实意见

6.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

7.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材料(建筑物区分所有的)

8.完税结果材料

9.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有偿使用且未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时必须)

土地有偿使用合同 (示范文本).jpg

土地有偿使用合同 (格式文本).jpg

10.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土地划拨且未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时必须)

11.缴纳土地价款的凭证

12.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规划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13.联合验收合格的材料(实施工程规划、竣工联合验收的)

14.确认车位、车库划分、编号以及属于业主专有或者共有的材料(属于小区配建的地下车位、车库)

说明:所有复印件应提供原件核对;无法提供原件核对的复印件需盖相关部门公章。

容缺受理或告知承诺书

龙不动产〔2023〕16号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推行不动产登记告知承诺制(第二批)的通知.pdf

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有关事项的通告.pdf

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空表).doc

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样表) .doc

小微企业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空表).docx

小微企业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样表).docx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时是从6月1日到9月30日,夏季时调整为下午15:00-18:00)

办理地点: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B3幢龙岩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4区35号窗口、一楼7区66号窗口

交通指引:可选择3、8、26、33、35、38、39路公交车在“市行政中心”站下车,9、16路公交车在“交通银行”站下车,18、27路公交车在“家和天下(文行灯饰)”站下车,再前往龙岩政务服务中心。

网上办理

该事项已经实现申请材料在线核验。申请人可以通过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直接进入办理程序,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状态、咨询问题,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需到现场核验原件材料、缴费后领取证书结果。整个办事过程应到大厅现场不超过1次。

查询服务

https://zwfw.fujian.gov.cn/person-todo/todo-fingerpost?infoType=1&unid=1B4A0A52E5D3DD4BAD6B3D6FB1706765

收费情况

收费标准: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车库(车位):80元/件; 工本费:每增加一本证书加10元。

1.保障性住房(含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公租房、廉租房、棚改房)免收登记费

2.小微企业实行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告知承诺制。小微企业通过承诺即可免收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费;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直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无需承诺。 

办理依据

《不动产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9.1.1适用 依法利用国有建设用地建造房屋,可以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常见问题

拆迁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出让还是划拨?

划拨地,若发生转移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政策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区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全面施行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网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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