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常务您好,我单位是行政单位,也属于这次经济普查调查对象吗?
您好,是的。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此次经济普查登记对象是全市范围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营户等都属于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
我最关心的是,经普调查会不会泄露我的商业秘密?如果比税务的多或少,会不会被其他单位处罚?
这个问题许多网友都关注。《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所有普查对象的信息是不会泄露的,请大家放心。
我记得前几年刚普查过,怎么又开始搞普查了?
经济普查就是给咱们国家“摸家底”,每次普查都为我们掌握国家经济总量及发展变化趋势提供了权威翔实的一手资料。正如人要定期体检才能发现身体是否健康一样,社会发展瞬息万变,要全面深入了解我国经济出现了哪些新变化、新亮点、新问题,就要定期普查。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一次,分别在逢3、8的年份实施。
您好,请问这次普查的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
您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登记时,时点指标填写2018年12月31日数据,时期指标填写 2018 年1月1日-12月31日数据。普查的登记和数据采集时间是从2019年1月至4月。各县(市、区)在此时间段统筹安排入户登记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