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审计局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龙岩市审计局 时间:2021-09-27 09:22

  2021年7月22日,市审计局局长郑贵豪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作了《关于2020年度龙岩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财政等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财政收支预算及调整预算的各项决议,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保障了市本级党政机关正常运转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收入征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加强财税库协调,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和减税降费影响,压实组织收入责任;及时跟进积极财政政策变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政策支持;建立“五联一体”财源培植机制,统筹3.58亿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帮扶企业抗疫复产和纾困解难;出台鼓励平台经济、总部经济发展扶持政策,拓展税源财基。 

  ——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积极应对新冠疫情,统筹5.47亿元用于疫情防控,加强直达资金监管,确保直达资金34.53亿元惠企利民。落实“六稳”“六保”工作,统筹3.74亿元援企稳岗稳就业,调度148.13亿元支持县级财政保障运转;保障补短板扩内需资金需求,筹措19亿元支持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完善和品质提升,投入20.94亿元支持东环高速等重大交通工程,投入7.5亿元用于汀江-韩江、闽江流域、九龙江山水林田生态保护修复等环保领域重点项目建设,统筹整合4.45亿元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财力保障。 

  ——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推进。单列编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探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在全省率先开展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制定实施加强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投资项目成本控制、地方政府债务偿还管理、精打细算过紧日子等措施办法,不断提升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一、市级决算草案和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收支管理不断加强,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预算收支执行不够到位 

  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53.08万元未按规定缴入国库;二是以前年度支出挂账仍然难以消化;三是个别预算单位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较低,影响财政支出执行进度;四是部分市对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不够及时。 

  (二)财政管理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采购专户撤销后仍有部分账款未核销;二是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仍需加大。 

  (三)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未理顺 

  一是未及时出台相关领域的改革实施方案;二是地方承担上级财政事权和管理事务的部分支出;三是部分领域地方政府承担资金量大,且省级资金未完全补助到位,交通领域尤为突出;四是部分领域支出省和县承担占比不尽合理;五是部分共同财政事权事项的资金保障不够到位。 

  二、部门单位审计情况 

  一是对市本级发改委、工信局、民政局、科技局等4个部门进行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应缴财政款项436.61万元未及时上缴;个别单位预算支出不够规范;个别部门项目资金预算支出率较低;履行项目监管职责不够到位。 

  二是根据市委推进市属媒体体制改革要求,对闽西日报社、龙岩电视台、龙岩有线电视台、龙岩人民广播电台及所属7家单位资产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资产管理不规范;往来账长期未清理;对外投资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未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会计核算不够规范。 

  三、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跟踪审计情况 

  对全市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共抽查100个单位、552个项目,涉及财政资金46.21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已审结项目应付未付工程款;部分项目未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部分项目未严格落实农民工专用账户制度;个别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由施工企业垫资建设;个别项目未严格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个别项目未建立用工管理台账。 

  (二)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审计情况 

  对全市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债券资金闲置;财政未将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列入预算23,630.77万元;债券资金被挪用于其他项目或财政经常性等支出;个别项目资本金不够到位;债券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永定区财政债务监测平台多记企业债务53,616万元。 

  (三)闲置土地和土地出让收益使用审计调查情况 

  对市本级及上杭、长汀县2018-2020年闲置土地和土地出让收益使用情况进行专题审计调查。主要发现:部分批复用地长期无法供地;符合出让条件净地少、库存时间长;土地储备项目安置工作进展缓慢,回迁时间长,过渡费支付较大;土地出让收支未全额纳入地方政府基金预算管理。 

  (四)“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政策落实审计调查情况 

  对除长汀县外的6个县(市、区)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调查,涉及资金10.68亿元,审计抽查6.54亿元、684个项目、94个单位、43个乡镇、156个村,入户调查548户。主要发现:产业扶贫政策执行不够到位;就业帮扶政策执行不够到位;村卫生所医疗服务能力较弱;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及管理不到位;兜底保障和防止返贫长效机制工作有待加强;帮扶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用。 

  (五)扶贫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及资金审计情况 

  对连城、上杭、武平等3个县2018—2020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进行审计,涉及资金8.17亿元,审计抽查4.99亿元、41个单位、296个项目、26个乡镇、90个村。主要发现: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不够到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存在薄弱环节;乡村产业发展有待加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存在薄弱环节;财政未及时兑现、拨付或滞留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资金。 

  (六)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对全市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主要发现:少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涉及3家金融机构、28人;违规享受医保待遇,涉及20人3.78万元;定点机构违规上传结算数据;定点医疗机构违规多收费;个别医疗机构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任务未完成;定点医疗机构承担的医保挂账3.61亿元未消化。 

  (七)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 

  对全市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主要发现: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不够规范;养老保险基金违规使用;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八)老区苏区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调查情况 

  对武平、连城等2个县落实老区苏区政策情况进行跟踪审计调查,涉及资金2.49亿元。主要发现:省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财力补助资金分配拨付管理不到位;物流网络设施布局不合理,网点功能单一;通村客运班车发展布局有待加强;义务教育和幼儿园相关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一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造价审计情况。2020年市本级共完成7个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造价审计,审计结算造价14.99亿元,审定13.2亿元,核减1.79亿元,核减率11.94%;开展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及专项审计项目9个,出具审计报告12份、审计决定书1份、建议函43份,共发现问题63个,提出审计建议26条。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工程结算造价不实;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未办理。 

  二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调查情况。对2010-2019年立项并已完工的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涉及已完工项目116个、资金405亿元,重点抽查11个单位、50个项目。审计发现主要问题:政府投资项目基本未按规定编制竣工决算;政府投资项目基本未按规定及时办理资金清算和资产交付手续;政府投资项目基本未及时开展房屋征拆结算审核工作;建设、代建单位对工程结算造价审核把关不严;建设单位及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缺乏竣工财务决算业务知识,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变更较多,竣工财务决算督促检查不够到位。 

  五、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对8家市属国有企业2017年1月至2020年6月经营与债务风险管控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对经开区管理的龙岩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发集团”)2019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主要问题:经营损益不实;大宗贸易业务经营管理不够规范;基金运作未达到预期效果;公益性项目投入大,加重企业债务压力,借新还旧率达85%以上;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和对外投资损失,加大企业债务负担;往来款项挂账金额大,涉诉案件多,损失严重;工程管理不规范;资产管理不到位。 

  六、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市林业局2017-2019年度森林资源管理和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涉及资金18.06亿元。审计发现主要问题: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和租赁与上级方案要求有差距;部分“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未完成;落实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管控措施不够到位;森林防火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部分林业行政案件未按处罚决定恢复原状;市对县级林业部门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监督不够到位,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个别项目进展较慢。 

  七、审计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项目库预算管理制度。对项目支出实行项目库管理,按照分层设立、分级管理、周期滚动的原则,建立财政项目库,以项目库项目为支出项目预算编制的前置条件,建立健全项目入库评审机制和项目滚动管理机制,做好与项目投融资、财政中长期规划的有效衔接,并按照坚定、可控、有序、适度要求,进一步健全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保障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强化项目跟踪评估监督,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进一步盘活财政资金资源资产。进一步落实财政、各预算单位和项目单位的主体责任,明确分工,精准施策,分类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债券资金和存量资源资产,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避免资金资源资产的闲置和损失浪费,有效发挥各类财政资金和资源资产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加强社保基金监管能力建设。加强社保、民政、人社、公安、脱贫办、住房公积金等单位相关信息的互通互联,建立健全衔接机制,加强待遇审核,提升大数据监管水平,确保社保基金运行安全。 

  (四)创新乡村振兴项目投融资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聚集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积极探索多元化资金筹集渠道,采取社会资本合作、贷款贴息、先建后补等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有效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丰富产业培育方式,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土地流转补助、农产品保险补贴等措施,推动特色产业全链条发展,形成互相紧密关联、高度依存带动的完整产业链。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避免因项目规划布局不合理或后续管护不力造成项目无法发挥效益的问题,确保项目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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