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9日,市审计局局长郑贵豪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作了《关于2021年度龙岩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等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有关财政收支预算决议,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六稳”“六保”工作,聚焦“五促一保一防一控”重点任务,有效保障了党政机关正常运转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序,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和纾企解困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围绕落实工业20条、服务业20条、“一企一策”等政策措施,统筹安排30.18亿落实产业强市战略、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支持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
——财政收入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健全财税管征协作机制,加强重点税源企业服务管理,推进市级非税收入网上缴费平台项目建设。精准策划项目争取上级政策支持,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海绵城市示范和国土绿化试点示范等项目获得上级财政补助资金36.43亿元。
——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化。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并扩大范围,加强直达资金全链条管理。制定实施方案推进应急救援、生态环保和自然资源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开展市级专项资金补助政策清理,取消15项低效无效政策。制定政府债务化解三年行动计划,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审计整改力度进一步加大。至2022年6月末, 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反映的119个问题,已整改93个、涉及问题金额59366.9万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总体良好。正在整改的26个问题,主要涉及体制机制改革、正在履行必要的司法程序、或属于整改难度较大的历史遗留问题。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进,督促被审计单位尽快整改到位。
一、市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绩效审计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管理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部分项目资金支出预算存在固化现象;部门预算编制审核把关不够严格等。
(二)预算收入执行与管理不够到位。一般预算收入1584万元未按规定及时缴入国库;非经营性资产出租收入155.97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市政公共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管不到位,未建立市政公共资源可有偿使用的资产清单,部分市政公共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管不够到位,未实行“一户一表”居民用户、部分民营企业以及一些行业尚未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
(三)预算支出执行不够到位。部分市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达;部分项目支出进度低,一些项目执行进度为0。
(四)财政绩效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结转结余资金345.85万元未清理盘活;部分单位往来款挂账2885.77万元未及时清理;部分项目效益指标设定不规范;部分项目目标值设定不精准;部分项目事中绩效监控结果应用不充分;部分项目绩效自评与实际结果不符。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市委办等7个部门及其25个下属单位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部门预(决)算编制不够完整准确;应缴财政款项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内部控制和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对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等工作进行重点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市场主体保护政策落实不到位;优化市场环境政策落实不到位,清理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政策、支持中小企业优惠政策和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落实不够到位,招标投标项目未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政务服务便利化有待提升;监管执法不够到位。
(二)2021年为民办实事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对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等8个方面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抽查单位20家、项目38个,涉及资金6929.26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四好农村路”管理需进一步完善;市老年文化康养中心建设管理有待加强。
(三)绿色经济领域财力保障和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对全市2019-2021年绿色经济领域财力保障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共抽查59家单位、96个项目,涉及资金21.29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县(区)落实汀江-韩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项目跟踪问效机制不到位;部分项目资金未及时分配和拨付;部分专项资金实际执行率低;部分建设项目进度缓慢;部分生态公益林变更未办理不动产登记。
(四)数字经济领域财力保障和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和新罗区、永定区2019至2022年4月的数字经济领域财力保障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共审计单位13个,抽查项目13个,涉及资金4.74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政策措施贯彻执行不到位;部分项目推进缓慢;专项资金使用不够规范。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一)粮食领域风险防控审计情况
对全市2017-2021年粮食领域风险防控(粮食购销)开展专项审计,共审计8个粮食部门和18个粮食相关企事业单位以及部分乡镇粮站,涉及资金10.57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储备粮订单收购政策执行不到位;粮油相关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粮食购销管理和涉粮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粮食存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情况
对新罗区、永定区、长汀县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进行审计,共涉及资金8.47亿元,重点抽查资金3.09亿元、307个项目;共抽查21个部门单位、20个企业,24个乡镇、113个村,入户调查124户。发现的主要问题: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机制不够健全;部分项目进展缓慢,未按时完成;部分项目建成后闲置未发挥效益;支持脱贫户发展生产未因户施策;村庄分类不够精准,建设项目与村庄规划不相符;项目运行机制和管护制度机制不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合规。
(三)教育费附加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对全市2019-2021年度教育费附加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预算编制和教育费附加管理使用不够规范;部分教育费附加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较慢;职业教育支出比率未达标。
(四)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卫生健康项目资金审计情况
对全市2019-2021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卫生健康项目资金开展专项审计,共审计单位8个、延伸审计单位65个,涉及资金11.77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补助资金使用率较低;行政村卫生所基本药品零差率补助改革制度执行不到位。
同时,对全市2022年新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第一阶段)开展专项审计,发现存在疫情防控补贴发放和新增核酸检测点经费支出进度慢,防疫物资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
五、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结合“同级审”对市委办等7个部门及其下属25个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房屋、建筑物产权登记不完整;部分固定资产闲置。
(二)国有企业土地房屋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对8家市属国有企业2020-2021年6月土地房屋资产有效利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涉及土地房屋资产3926项、总面积233万㎡。发现的主要问题:资产出租、招租程序、租金确定和招租条件设置不规范;租赁合同签订不规范;租金欠收严重,政策、合同执行不严格;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部分土地房屋及代征地管理不善,被无偿占用,部分土地房屋闲置,部分资产帐实不符,部分资产产权不明晰。
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一)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对4个重大建设项目开展跟踪审计,对3个政府投资项目开展竣工决算审计,出具审计报告7份、审计决定书3份,发出预警提示函1份,提出审计建议18条。发现的主要问题:工程价款审核把关不严;工程管理不够规范;对EPC总承包单位分包项目的招标管理不到位;财务竣工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项目资金筹集不到位。
(二)政府采购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政府采购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政府采购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有关单位履职不到位;采购人未严格遵守相关采购制度。
(三)市本级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及资金使用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2019-2021年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共涉及20个单位、420个项目32.8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征收制度制订不够完善,执行不够到位;征收项目未及时办理结算;资金管理不够规范;安置房统筹调配不够到位。
此外,还对龙岩市对口支援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发展资金和项目开展跟踪审计。
对本次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并已出具审计报告和下达审计决定,部分问题在审计过程中被审计单位进行了整改,尚未整改的已要求限期整改纠正。
七、审计建议
(一)持续关注各项政策,推动重大政策落地落实。持续推进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把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健全财政直达资金常态化机制,强化民生领域保障力度。持续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加强资源统筹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治理效能。加强公共资源综合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持续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优化增量资金。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完善项目库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优化财政资源统筹配置。
(三)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健全权责对等、激励相容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完善绩效管理制度、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立预算安排与资金使用绩效挂钩的约束机制,提升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
(四)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增强制度措施执行力度。各被审计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的监督管理,按照“治已病”“防未病”的要求,举一反三,深入分析原因,查找薄弱环节,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提高制度措施执行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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