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等部门能认真执行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和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财政预算和调整预算,强化财政政策落实,抓好财源培植,优化支出结构,保障“三保”支出和重点项目建设,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财政运行整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落实财税政策,助力产业发展升级。全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34.32亿元;统筹3.47亿元惠企资金支持“2+4”工业产业培育;统筹2.27亿元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统筹0.56亿元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
——提升民生福祉,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市本级投入民生领域资金70.8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24%。统筹安排19.19亿元用于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30项为民办实事项目;统筹5.43亿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服务生态建设,支持城乡融合发展。统筹19.42亿元支持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工程和推动国土绿化、林业生态补偿和保护修复;统筹44.93亿元支持城乡五大工程建设和城市管理维护;下达市级乡村振兴大专项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94亿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防范化解风险,保持财政平稳运行。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19.60亿元,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7.54亿元;成功申报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获得再融资债券7.98亿元;统筹39.89亿元用于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将“三保”支出列为财政优先保障地位,加强“三保”支出保障力度。
——审计整改力度进一步加大。至2024年6月末, 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反映的161个问题,已整改147个、涉及问题金额3.95亿元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总体良好。正在整改的14个问题,主要涉及体制机制改革或属于整改难度较大,属于持续整改类的历史遗留问题。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进,督促被审计单位尽快整改到位。
一、市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资源统筹不够到位
部分应缴财政款项未按规定及时缴入国库;市本级未将上年结余结转资金编入本年预算,未严格要求各部门单位将结转结余资金、非财政拨款收入编入部门单位预算;市本级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实际入库数比预算调整数少较多。
(二)预算执行管理不够规范
市本级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中列支国有企业改制经费和安排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补助;部分资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分配下达;部分项目支出进度慢,部分项目资金支出比例小于50%。
此外,部分财政奖补资金未充分发挥预期效益。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2个部门及其6个下属事业单位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管理不够到位
部分单位未及时清理往来账款;部分单位结余资金未按规定上缴财政;部分单位保障房租金和垃圾处理费应收未收。
(二)内控管理不够规范
部分单位差旅费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部分单位虚列公务用车加油费;部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未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未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未及时处置已报废资产;个别单位车辆管理、物资采购及使用管理比较薄弱。
(三)项目管理不够严格
部分项目中标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内容;部分工程签证内容不合规;部分重大采购项目未开展采购需求调查,部分工程验收手续不齐;1个项目缺乏验收标准;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交检测报告。
(四)部分清费减负政策落实不够到位
1个单位未按规定退还夜景灯光维修保证金,1个单位未按规定退还异地绿化保证金;1个单位多征收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五)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不够规范有效
部分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审批程序不合规;部分资产招租竞价不够充分;部分房屋、停车位应盘活未盘活。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重点民生项目资金审计情况
(一)工业(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园区产业发展、土地利用、政府投入、招商引资、园区承载能力等情况,抽查11家单位、85个项目,涉及财政资金17.46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土地供后监管不够到位;部分财政资金未有效发挥引导作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到位。
(二)“大爱龙岩”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爱心敬老、爱心护蕾、爱心助残、爱心就医、爱心扶弱、爱心济困”等专项提升行动政策落实情况,抽查10家单位、5个项目,涉及财政资金2.23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无依据收取质量工期等保证金;部分县(市、区)学校学生捐赠物品申领手续不全。
(三)市本级海绵城市建设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中心城区153个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中央下达的9亿元海绵示范城市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等。发现的主要问题:政策落实不够到位;部分中央海绵资金分配使用不够规范;建设项目管理不够到位;海绵城市信息平台建设不够完善。
(四)乡村发展和乡村建设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漳平市、武平县粮食安全、乡村建设行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绿色农业发展等四个方面政策措施落实和相关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财政拨付资金不够及时;部分项目支出进展慢;部分地区多头申报补助,多发重发涉粮补贴;个别项目虚假招标。
(五)惠农“一卡通”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农村低保资金、特困人员补助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等8类惠农补助项目,涉及资金274171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林业专项资金滞留财政;部分结余资金未收回财政统筹使用;个别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六)粮食安全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永定区2023年粮食安全相关政策落实、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整治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后续管护使用及涉粮惠农补贴发放管理情况等事项。发现的主要问题:防止耕地“非粮化”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后续管护资金保障不足;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不够到位;“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仍然存在。
(七)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管理使用及有关政策落实情况,涉及就业补助资金21111.9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49237.93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资(基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公共服务管理不合规;就业见习补贴发放不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整改落实工作不够到位。
(八)市中心城区停车场及路内停车位建设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市中心城区停车场及路内停车位建设管理情况,共涉及中心城区国有经营性公共停车场130个、总停车位20310个,中心城区道路路内停车位9581个。发现的主要问题:中心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不够规范;中心城区公共停车资源管理不够到位;中心城区公共停车资源经营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九)公立医院医用设备和高值耗材采购使用及医疗收费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龙岩市第一医院2021—2023年期间197台医用设备(采购金额5441.98万元)采购管理使用、高值耗材(采购金额43994.41万元)采购管理使用和医疗收费合规性等方面内容。发现的主要问题:医用设备市场调研及公开招标采购不够规范;高值耗材采购使用管理不够规范;.医疗收费管理不够合规。
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利用情况和资产管理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部门资产账实不清;部分资产闲置;资产出租不够规范。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一)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及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龙岩新机场环线快速通道、铁发金苑佳苑安置小区、技师学院二校区项目建设,以及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竣工决算情况。共揭示问题47个,涉及问题资金6308.86万元。主要发现:工程造价管控不够严格;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管理不够到位;竣工财务决算不够准确。
(二)信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市本级财政投资信息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体制机制的建立和执行、系统运维以及使用绩效等情况,覆盖91家一级预算单位、10个数字政务服务基础平台以及98个政务信息化业务系统,涉及财政资金2.27亿元。主要发现:信息化项目建设制度不够完善;信息化项目绩效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信息化项目运行维护保障不够全面;信息化项目资产管理不够规范。
(三)预(结)算未经财政评审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2018年7月至2023年3月期间预(结)算未经财政评审情况,涉及13个市直部门、2个市属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共有1212项工程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完成预(结)算审核,审定造价共计10.61亿元。主要发现:财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够到位;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够到位;项目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开展委托评审工作不够规范;社会中介机构造价审核把关不够严格。
(四)龙岩大道高架桥建设项目概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龙岩大道高架桥建设项目概算管理控制、概(预)算审批、土地房屋征收、造价管控、财务核算等情况。主要发现: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工程造价管控不严;财务核算不够规范;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存在漏洞。
此外,还开展了龙岩市对口支援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等。
对本次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并已出具审计报告,部分问题在审计过程中被审计单位进行了整改,尚未整改的已分类要求限期整改纠正。
六、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加大部门财政资源统筹,做好预算安排与存量资金的盘活衔接;强化预算约束,加强财政收支和结余资金管理,确保预算收支真实完整。
(二)强化各类专项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政策落实和项目建设需要,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规范资金分配管理和拨付程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科学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管理制度,有效发挥财政补助资金的引导与杠杆作用。
(三)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规范资产出租出借,推进跨部门资产调剂和共享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加大闲置与不良资产处置力度,解决产权与经营权分离、无产权证等历史遗留问题。
(四)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切实加强项目概(预)算控制,强化政府投资项目成本管控。依法依规做好项目招投标工作,完善项目立项建设管理各环节内控制度,切实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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