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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废弃食用油脂作为食用油脂生产、销售或者使用的如何处置?
来源:龙岩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4-02-01 15:19
  答:按照《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若干规定》笫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将废弃食用油脂作为食用油脂生产、销售或者使用的,予以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和用于加工废弃食用油脂的工具、设备,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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