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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6-08-27 09:31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25年4月9日到5月16日,市委巡察五组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9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压实政治责任,抓紧抓实抓细整改工作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深刻把握巡察整改的政治属性,将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实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6大类32个问题,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深刻剖析思想根源与制度短板,坚决摒弃“过关了事”“整改一阵风”心态,树立“全面整改、标本兼治、长效常治”理念,把巡察整改作为锤炼党性、改进工作、服务民生的重要契机,以“钉钉子”精神逐项攻坚,切实将整改成效转化为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二)健全组织体系,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党组构建“全方位、闭环式”整改体系,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形成“党组统筹、书记牵头、班子共管、科室落实”的四级责任体系。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将33个问题分解为具体任务,明确责任主体、措施和时限,建立台账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动态销号管理。定期召开推进会破解堵点难点。

  (三)压实整改责任,精准施策健全长效机制 

  一是党组扛起主体责任。将整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多次召开专题会、党组会研究方案、调度进度、审议制度。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分管领域问题,牵头推进干部轮岗、政策修订等重点任务,通过专项检查、谈话提醒、专题培训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带头领办廉政教育不扎实、基层岗位空缺等难点问题,亲自调度关键环节。带头与管理部负责人逐一开展廉政谈话,主持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查摆问题、作出承诺,严格把关整改方案、制度文件和报告,对整改不力的及时约谈,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三是精准施策建长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分类处置各类问题:清零历史遗留问题,优化民生政策落实举措,补齐从严治党、选人用人等短板。新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手册》《干部考核激励办法》《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修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共计10余项制度,建立“排查、整改、监督、完善”闭环机制,将有效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从根源上防范问题反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1.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查阅人事档案、岗位台账、与干部本人及所在部门负责人谈话、查阅文件、会议纪要等方式,完成了对中心全体干部的任职年限、岗位类型等信息的全面核实统计。二是基于排查结果,结合职能定位、岗位需求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对长期未交流的同志进行了重新交流定岗。三是已制定中心干部任职情况表,详细记录干部任职时间,根据任职时间动态更新轮岗名单,有效防范干部长期未交流问题反弹。

  2. 关于审计指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了3个管理部派驻人员的信息排查(姓名、岗位、派驻时长)。二是督促1名人员依规签订用工合同,对无法签订合同的2名银行派驻人员予以清退。

  (二)推动上级关于住房公积金领域的制度政策落地落实有差距 

  3.关于推动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归集扩面分析研判会,讨论通过扩面方案。二是开展公积金政策集中宣传活动。在各窗口设置宣传点,摆放宣传折页。拍摄公积金宣传视频16条,在“龙岩公积金”服务号播放,并得到“闽西日报”“e龙岩”“连城融媒体”等官方媒体转发。三是开展“宣传进企业”活动,已走访130余家企业,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宣传公积金缴交政策。四是将归集扩面情况与委托银行年度考核、资金存放挂钩,调动银行积极性,联手推进归集扩面工作。2025年1-12月,新增开立个人账户1.57万户,较上年同期增长1.12%;2026年1-5月,新增开立个人账户0.5万户。

  4.关于推进非公企业依法建缴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与市统计局对接,获取“四上企业”清单,并通过数据比对,编制“四上企业”未缴交公积金的清单;二是制定下发《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缴存扩面工作重点及措施。三是通过走访企业、深入工业园区,向企业宣传合规缴交公积金,并建议企业将住房公积金缴存事项写入劳动合同。四是深入连城县工业园区、龙岩高新开发区、东华社区、各县市多个社区,开展公积金政策宣讲活动,向企业普及公积金政策、解答存疑问题。五是截止2026年6月底,全市“四上”非公企业已缴存住房公积金1715家,占比34.59%。

  5.关于推动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政策,扩大制度覆盖面。出台《龙岩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进一步放宽缴存条件,将年满16周岁至退休年龄的非全日制从业者、新业态劳动者纳入缴存范围,台港澳同胞及外籍永久居留者可同等参与。二是在“龙岩公积金”服务号推出线上自助缴存服务,缴交提取全流程网上办理。三是已在“龙岩公积金”微信服务号及中心官方网站发布多条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政策宣传稿及宣传视频,并得到了“闽西日报”“e龙岩”等官媒转发。四是在全市范围开展集中线下宣传活动,向社区店铺、个体工商户协会等宣传灵活就业人员缴交公积金政策。2025年9月以来,已新增开立灵活就业缴交人员241人。

  6.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提取房贷政策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业务学习,并对省住建厅下发的指导意见进行讨论。二是对照省厅要求,与我市现行政策找差距,对与上级要求不一致的政策措施进行了修订。2025年已出台放宽共同购房提取限制、简化死亡提取手续、开展翻建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变更还款方式、贷款缩展期等政策。2026年2月新增住房套数认定、卖旧换新、延续代际互助、购房提取、装修及车位提取等六项惠民措施。2026年6月又推出取消还贷限制、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支持城市更新提取、支持共同购房等多项惠民政策。

  7.关于多孩家庭无房提取房租政策未调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0月29日,提高无房职工家庭租房提取额度,租房提取金额由每月700元,提高至每月800元;加大对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支持力度,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金额由二孩家庭每月800元、三孩家庭1000元统一提高至每月1200元。二是2026年6月15日,普通家庭提取限额由每个缴存人每月800元提高至1000元。目前,我市多孩家庭租房提取额度仅次于福州、厦门。

  8.关于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政策调整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意识。组织业务学习,学习上级及其他地市公积金好的经验做法,提高我市公积金政策措施制定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二是畅通民意渠道。依托 12345热线,及时梳理记录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结合实际出台相关措施。三是2025年已出台:拓展贷款适用范围,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申请贷款;放宽商转公贷款条件,允许已有一次贷款的职工申请商转公;放宽共同购房提取限制,职工与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等便民惠民措施。2026年2月新增住房套数认定、卖旧换新、延续代际互助、购房提取、装修及车位提取等六项惠民措施。2026年6月又推出取消还贷限制、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支持城市更新提取、支持共同购房等多项惠民政策。

  9.关于落实商业贷款逐月冲还贷政策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及时响应上级部署的新要求,积极向省厅项目组报送按月冲商业贷款业务测试需求,2025年3月在全省率先推出建行商贷逐月冲还贷业务。二是业务版图迅速拓展,2025年5月将纯商贷逐月冲还贷的合作银行扩容至建行、工行、农行、中行、兴业、中信、农商行等7家;2025年12月,海峡银行、交通银行的加入,合作银行增加至9家;2026年5月,新增邮储、招商银行两家银行,合作银行增加至11家。

  10.关于履行执法稽核职责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龙岩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内部操作规程》。二是组织市本级及管理部执法人员共25人参加省住建厅组织的执法资格专业考试。三是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企业、社区、工业园区宣传,普及住房公积金政策。四是巡察整改以来,已向企业寄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7份,同时通过调解方式,妥善解决职工诉求25件,补缴公积金33.72万元。

  11.关于稽核不严,违规审批问题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审计发现的问题,2021年已按审计要求整改,收回超额审批的贷款及少收的贷款利息。二是充分利用电子化稽查工具,每年对上一年度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电子稽查工作。三是及时对新出台政策开展业务培训,强化审核审批人员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

  12.关于主动监督、执法维权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执法培训。组织市本级及管理部执法人员共25人参加省住建厅组织的执法资格专业考试。二是对龙岩市某服务公司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对未缴公积金的职工进行补缴。龙岩市某服务公司已为未缴交公积金的9人开立公积金账户,并补缴欠缴公积金。三是巡察整改以来,已组织工作人员走进130余家企业开展政策宣传,深入连城县工业园区、龙岩高新开发区、东华社区、各县市多个社区宣传,通过案例剖析、政策解读等方式,推动企业规范缴存行为。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开展了谈话提醒。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相关制度规定,强化主体意识。二是按要求开展公积金中心处级干部考核、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将履行主体责任,推行全面从严治党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2025年8月、2026年1月分别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组及其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三是强化党员教育管理,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2025年以来,共召开党员大会7次,组织党员集中学习17次,班子成员上党课3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9次。

  14.关于未制订主体责任清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强化党组成员的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已制定《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龙住公党组〔2025〕13号)。

  15.关于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增强廉政意识。二是已修订《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规范廉政谈话工作要求。三是定期警示提醒。在五一、中秋、国庆等特殊节点,通过中心工作群发布廉政提醒,筑牢思想防线。四是党组书记已和县级管理部负责人逐一开展廉政谈话。

  16.关于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提高中心党员干部的廉政风险意识。二是开展风险排查。加强中心廉政风险防控,围绕中心各项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再梳理再排查。三是梳理廉政风险。结合人员岗位调整、职权变化对单位廉政风险点进行动态更新。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组织开展岗位风险点排查,完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各项业务操作流程》等规章制度。

  17.关于廉政教育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召开警示教育会,以典型案例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并开展集体廉政谈话。二是组织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分管科室负责人、党员之间开展了谈心谈话14人次。三是关心关注党员干部的日常表现,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18.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已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新修订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及其他关于意识形态方面的文件精神。二是2025年2月、8月,2026年1月分别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总结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并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2025年12月向党员通报党内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19.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学习。已组织支委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二是进一步规范组织工作流程。支委会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结合中心党支部现有22名党员的实际情况,研究设立两个党小组,并将结果按规定向上级党委备案。

  20.关于党员管理存在盲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学习。已组织支委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提升业务水平。二是规范党员管理。4名实行编外聘用管理的党员已将组织关系转入中心党支部、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党支部,参加学习教育。

  (四)党组自身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21.关于理论武装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会议的第一议题。及时召开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动态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25年开展党组“第一议题”学习 16次,中心组学习 13次,中心组接受巡听旁听1次。2026年以来,开展党组“第一议题”学习 5次,中心组学习5次。二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结合市委宣传部、组织部关于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制定2025年、2026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结合实际动态调整学习内容。三是加强集中学习研讨。中心组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开展研讨;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聚焦巡察反馈问题,以高质量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开展研讨。2025年中心组共开展研讨交流9次,2026年以来中心组共开展研讨交流2次。

  22.关于“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修订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决策主体权责、细化事项界定标准、规范决策程序。同时通过专项监督、列席会议、谈心谈话等方式,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制度刚性执行。二是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党组会11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24项,均做到应上会尽上会,切实提高了中心集体决策质量,提升了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3.关于有的事项议而未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原漳平管理部的档案已全部移交鸿盾档案公司集中存放。二是已修订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议事流程,实行会前核查机制,涉及财政等部门的事项,由牵头科室在会前完成专项沟通,获取书面意见后方可再提交上会。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党组会11次,涉及“三重一大”议题24项,均做到了提前沟通、会前核查,杜绝出现仓促上会、议而未决等现象。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开展集中谈话提醒,强化责任意识和流程规范意识。

  24.关于统筹推进干部队伍建设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永定、连城管理部主任任用工作已全部完成,相关任职人员均已到岗履职。二是经中心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确定中心分管领导兼任漳平管理部主任。三是健全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制定印发《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干部考核激励办法》,明确对有基层工作经验表现优秀的干部优先推荐评优评先、提拔任用,着力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25.关于重点部位安全管控责任严重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原存放于漳平管理部的档案已全部移交至鸿盾档案公司实行集中管理,漳平管理部不再用作全市档案存放点。二是已制定印发《档案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库房管理、巡查、应急处置流程,每月开展1次安全检查。三是已与对档案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的档案管理员解除劳务合同,并清退安保人员。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开展集中谈话提醒,切实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档案安全防范意识。

  (五)落实选人用人政策制度不到位 

  26.关于执行机构编制法规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机构编制管理系统中及时、准确更新人员信息,确保实有人数与编制数对应。严格执行编制审批程序,今后调整科室职责、增减人员必须先报市委编办审批或备案,未经同意不得实施。三是已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编制管理相关法规政策,提升对编制严肃性的认识。四是已向市委编办专项申报调整市本级及各管理部在编人员编制核定数。

  27.关于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0年党组成立以来的选任程序“回头看”,逐环节核查过往操作。二是2025年以来的选任程序均有按规范流程操作。三是出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手册》,明确“资格审查、征求意见、任前谈话、文件制发”等流程节点,明确各环节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及必备佐证材料。四是已组织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提升程序合规意识。

  (六)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 

  28.关于支出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计财科干部学习相关文件。二是已联系退回多报销的款项。三是进一步理清驻村干部津补贴发放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驻村干部津补贴发放审核。三是要求办公室、计财科人员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把关,厉行节约,严控费用,对经费支出做好审核工作。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谈话提醒。

  29.关于违规处置固定资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办人已补签字。二是加强学习,组织办公室和计财科干部学习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文件,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三是2026年在处置固定资产时,有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竞价方式选择回收机构。四是已建立已报废未处置资产台账,将2台设备(实际已损坏)纳入台账备查管理,以防资产流失。五是加强固定资产配置管理,对于达到使用年限但能继续使用的资产,继续使用。

  30.关于资产费用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自动开门机、自动门禁系统列入固定资产管理。二是加强学习,组织办公室和计财科干部学习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文件,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三是做好采购审核工作,加强固定资产配置管理。

  31.关于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两笔挂账账务清理工作已完成。其中一笔应付建房补助款已结转至售房款行政事业统筹收入(财政局明细账),一笔现金缴存售房款已按呆账转入售房款增值收益。二是针对应收市财政局一笔长期挂账,我中心已致函市财政局、建行龙岩市分行协查售房款待批专户资金流水,建行核查出具的银行明细账资料已报送市财政局。

  32.关于票据使用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7月1日起,已使用电子票据结算公房出售收入及维修基金。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行政事业单位票据管理办法》,结合本次案例讲解合规要求,确保全员掌握票据使用标准,避免再出现自购收据等违规情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2109012;通信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A1幢9楼,邮政编码:364000;电子邮箱:lysgjj@163.com。

  

中共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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