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立足实际、深化实践,统筹推进龙岩法治建设,为建设闽西南生态型现代化城市,打造有温度的幸福龙岩,奋力谱写新时代新龙岩建设新篇章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聚焦精准落地,着力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2020年以来,我市健全完善全面依法治市、党政同责、法治督察等各项制度机制,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健全完善全面依法治市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积极发挥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考核、具体推动等职能,各级各部门共同抓好贯彻落实,形成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合力。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制定下发2020年工作要点,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组织领导、保障措施等方面,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积极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二是法治建设党政同责取得新成效。认真贯彻落实《龙岩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分工方案》,进一步夯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市政府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方面,积极主动向党委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下发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三是法治督察工作呈现新常态。根据中央、省的要求,我市严格对标对表,先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等方面的专项自查,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
二、聚焦制度建设,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我市以构建有特色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体系为引领,以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为基础,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为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1.稳步推进地方立法。坚持政治引领,确保立法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认真执行重大立法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健全完善请示报告各项程序,做好政府立法计划、重点规章项目以及重大立法事项提请党委研究有关工作。用好用足地方立法权,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扣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大领域,为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2020年3月,颁布《龙岩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同时,稳步推进《龙岩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立法相关工作,配合市人大做好《龙岩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我市地方性法规的起草相关工作,对《龙岩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我市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着力提升立法质量,以问题为导向,推进立法精细化,因地制宜立科学的法、管用的法、小而精的法、特色鲜明的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使地方立法更好地服务转型发展的需要。
2.提升决策法治化水平。一方面,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保障行政决策合法、民主、科学。充分发挥政府法治机构、部门法治机构和法律顾问在制定政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严把决策合法关。另一方面,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2020年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涉法性文件共156件次,及时纠正违法文件,共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40件,审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343件。部署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及民法典涉及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共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51件,其中废止133件,拟修改27件,继续有效291件。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坚持抓引领强导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行政执法工作,在行政执法中切实体现人民利益、维护人民权益。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行政执法等工作,制定出台并认真实施《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二是坚持抓管理强服务。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做“减法”、市场监管做“加法”、公共服务做“乘法”, 实现权力“瘦身”、职能“健身”。三是坚持抓改革强实效。在新罗区、永定区、龙岩经开区(高新区)开展执法体制改革,在新罗区雁石镇、永定区高陂镇、长汀县河田镇等经济发达镇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开展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确保改革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和制度框架内运行。四是坚持抓规范强管控。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阳光执法,让人民群众在刚性法律中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五是坚持抓制约强监督。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聚焦依法治理,提升普法依法治理水平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提高宣传实效。将党政机关普法和传统媒体、微信、头条号等新兴媒体融合,通过专家解说、信息、知识竞赛等形式,进行全方位普法,真正做到文字、画面、声音综合传播,重点开展宪法、民法典、我市地方性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二是突出抓好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健全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必修课。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制度,组织干部参加任职前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廉政法律知识测试。各单位结合公务员岗位需要,组织开展学法用法征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法治讲座等,进一步丰富公务员学法用法形式。三是以法治助推乡村振兴。市委依法治市办下发《龙岩市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认真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巩固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强化动态管理提升工作成效,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聚焦矛盾纠纷化解,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我市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一方面,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创新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综合运用复议意见书、建议书、考核评价等手段,以复议监督倒逼依法行政。另一方面,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2020年8月出台《龙岩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若干意见》,建立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指挥调度中心,加强市、县、乡镇(街道)、村(居)四级调解中心和调解员队伍建设,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衔接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成诉、成访前,降低民商事立案数、刑事发案数,减少重复访、越级访,有效防止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民转刑”案件和个人极端案件的发生。
2020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和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如:少数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水平不够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管执法力量与放权实践有待进一步衔接等等,我市将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不平衡不充分短板,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努力建成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法治政府,为龙岩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建设闽西南生态型现代化城市、打造有温度的幸福龙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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