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健全完善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出台《龙岩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研究审议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性位置。市、县、乡三级实现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全覆盖,新罗区在全省率先召开专题述法评议会的经验做法被省委依法治省办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武平县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建立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常务会议、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公职人员参加学法考试,做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
(三)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在全省率先设立法治建设绩效考评综合指标,将“依法行政”单项指标升格为“法治龙岩建设工作成效”综合性指标。开展法治督察,抓好整改落实,推动纪检监察、法治督察、党委巡察在法治建设监督领域高效衔接,形成合力。
二、加快职能转变,政府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党政机构全面梳理权责事项并依法公开,全市乡镇(街道)完成权责清单修订完善。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下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持续推进权力下放,下放委托市级行政许可事项至各县(市、区)。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一窗通办集成服务,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全市各级各部门共 49425 项事项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开通网上办事功能事项 49392 项,事项可网办 99.93%。大力推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e龙岩”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平台入选“2022 数字政府创新优秀案例”,“e 龙岩”获评“福建省级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荣誉。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互联网+监管”,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
三、提升立法和决策质效,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
(一)立良法保善治促发展。做好《龙岩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龙岩市客家文化保护条例》《龙岩市汀江保护条例》《龙岩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立法相关工作。严格落实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龙岩市长汀水土流失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上杭才溪人民法庭、长汀策武镇政府被确定为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
(二)提升决策法治化水平。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对行政决策权进行规范。推动建立以政府法治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聘请5名市政府法律顾问,进一步充实市政府法律顾问队伍。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确认工作,严格审定制发主体,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全市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开展涉及网约车驾驶员户籍限制、计划生育等专项清理活动,实现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第一批行政执法事项赋权工作已全部完成,平均每个乡镇赋权 181 项。推进新罗区雁石镇、永定区高陂镇、长汀县河田镇、上杭县古田镇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二)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公布第二批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发放执法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关系群众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新型监管方式。出台《龙岩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构建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监察机关常态化协作机制。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结合安保维稳、扫黑除恶、“两会”、“北京冬奥”“护航党的二十大”、疫情防控等专项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设“龙岩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创新开发“龙岩e调解”小程序,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组建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第一届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建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与本级政府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制定《龙岩市行政案件败诉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推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与容错免责工作。出台《龙岩市人民政府、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跨区域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的工作意见》,健全府院良性互动工作机制。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领导干部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三是全力做好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实现以评促建。四是强化督察考核,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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