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6-03-17 10:07

  2025年,龙岩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抓手,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职,打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

  1.持续优化政府职能全面实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出台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市级41个部门共梳理权责事项6102项,各县(市、区)政府部门平均梳理权责事项4933项。133个乡镇(街道)全面建立履职事项清单,平均每个镇街336项,筑牢基层治理的法治根基。

  2.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落实国务院和我省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部署,梳理推出32类累计187个“一件事”,181个高频事项实现“数据最多采一次”。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汇聚共享,汇聚公共数据53.1亿余条,归集各类电子文件1136.4万余个。开发99个政务服务RPA数字机器人,助力审批效率提升90%以上。全市共有36655个事项进驻网上办事大厅,事项可网办率98.55%。政务服务中心累计完成办件1109.58万件,当日办结率99.91%、群众满意率99.99%。

  3.增强助企惠企实效。制定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两审联动”机制,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高效为11864家企业完成信用信息修复,62家高频失信行为主体退出清单。结合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全市3079户市场主体开展联合抽查。推出316个惠企事项,28项实现“免申即享”。

  (二)夯实制度基础,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加强重点特色领域立法。科学制定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提请审议市级地方性法规2部。制定《龙岩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系全国首部气象灾害防御领域跨省协同立法,立法经验获中国气象局发文推广;制定《龙岩市实施林长制条例》,系全省首部设区市林长制法规。

  2.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5件事项纳入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必询法律顾问”机制,修订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组织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重要规范性文件审查论证120件次。

  3.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管。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确保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25年,共审查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127份。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8份,报备率、合法率均为100%。开展文件后评估和清理工作,共梳理政府规章和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293份,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8份。

  (三)聚焦改革攻坚,赋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成立龙岩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市级保留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农业等4支执法队伍,将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3支执法队伍下沉新罗区,试行以区为主的执法体制。县级统一组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镇街普遍设立综合执法机构,平均赋予行政处罚事项75项。

  2.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统筹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和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3242个。在全省率先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龙岩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公布市本级行政检查主体资格名单40个、年度“综合查一次”检查计划6项及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168项,减少入企检查408次。

  3.促进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在“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平台”开设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按时完成人均60学时的培训,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线上测试。全面推广应用“闽执法”平台,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累计办理案件69623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部门402份案卷进行评查并推动问题整改。

  (四)着力争议化解,守护社会和谐稳定

  1.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在全省率先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加强行政机关自我纠正行政行为的实施方案》,促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2025年,共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91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10份、提醒函6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一审行政诉讼败诉率1.69%,同比下降5.75个百分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2.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拓宽复议申请渠道,广泛设立复议联系点。2025年,新收复议案件1159件,同比增长23%,是同期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的2.7倍,行政争议化解主渠道作用凸显。调解、和解175件,调撤率达24.14%,同比上升2.12个百分点。在行政复议阶段92.68%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化解,未再进入诉讼程序。

  3.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全面推进1个市级、7个县级、133个乡级综治中心规范高效运转。深化“红土枫桥”系列品牌建设,推进铁路运输、监狱、涉台等特殊领域矛盾纠纷调解工作。2025年,全市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万余件,调解成功率99%,群众安全感测评“全满意”率居全省首位。我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分别被中央政法委《长安》和中央台办、国台办《对台工作简报》等刊物刊载。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理论武装,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推进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常态化专题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学习重点内容。举办龙岩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专题培训班,组织40余名处级以上领导参训。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组织7万余人参加学法考试。

  (二)紧抓“关键少数”,压实主要负责人职责。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先后研究审议16个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议题,专门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龙岩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专项工作小组,并召开推进会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开展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播访谈活动,专题介绍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坚持多措并举,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落实机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法治督察、绩效考评及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法内容,推动责任落实。将法治督察纳入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对全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具体举措。做好省对市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全面抓好反馈问题整改。上杭县成功创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县。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不够健全。未能充分发挥法治督察、考核评价等“抓手”作用,部门协同推进的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个别领域未能充分运用法治方式破解发展难题、防范化解风险。三是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短板。一些行政机关依法决策程序不够规范,创新运用包容审慎监管、推进柔性执法不够有力。

  四、2026年工作计划

  2026年,我市将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契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强化法治意识。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健全推进机制。健全法治督察、考核评价机制,切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凝聚法治政府建设合力。三是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行政审批,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法治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是筑牢依法行政基础。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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